抚顺市食药监局发布“毒蘑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浏览:12183次'时间:2016年8月12日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辽宁省相继发生食用

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导致人员伤亡。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

发布“毒蘑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市民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蘑菇营养丰富、味道鲜美深受人们喜欢,不过误食野生毒蘑菇导致

人员伤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特别是眼下的夏、秋季节,更是食用野

生蘑菇中毒的高发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野生蘑菇存在多种有毒

品种,毒性成分复杂,食用后死亡率高,民间流传的一些鉴别野生蘑

菇的方法并不可靠。因此建议消费者切勿采食、购买未食用过或不认

识的野生蘑菇。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出现中毒症状,中毒者要立即催吐

并尽快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