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应急局对清原满族自治县云青彩钢瓦厂的行政处罚公示
浏览:58588次'时间: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清原满族自治县云青彩钢瓦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清原满族自治县云青彩钢瓦厂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清原满族自治县云青彩钢瓦厂处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清原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