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
浏览:5548次'时间:2023年11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考核指标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乡镇类和部门类。 乡镇类: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评分(附件1); 部门类:对县政府各部门考核评分(附件2)。 三、计分办法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综合运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等计分办法,总分按100分计。 加分制:亮点特色工作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 四、考核方式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采取日常监测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现场考核于年中、年底分两次进行。 1.年中考核时,各项指标扣分分值,按该项指标分值的20%扣除。 2.年底考核时,若年中考核出现扣分的指标整改到位,可最多减免该指标10%的扣分分值;若未整改,最多可扣除该项指标120%分数。 五、考核程序 1.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组。 2.考核组提前2-3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 3.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4.考核小组坚持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通过浏览政府网站、查阅证明材料等方式,填写考核评分表,并与被考核单位现场确认一致,确定现场考核分数。 六、结果运用 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县政府督考办,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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