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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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108室民政局办公室,邮编:113300,电话:024—53026786)。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民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我局在政府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累计3条,其中通知公告1条,业务工作0条。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手段,2024年度民政局通过清原融媒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工作信息和动态15条,内容涵盖了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受理12345工单12件,及时解答群众疑惑,处理好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按照有关规定,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及时、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了相应的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才予以发布,注重涉密信息的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对外发布。同时,我局还通过宣传单、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政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24年的政府信息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程序和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不足,我局将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是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提升效率,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布;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媒介更加便捷、更加精准地向群众公开各项民政政策、政务动态和办事指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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