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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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县审计局坚持按照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内容,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机关成立以党组书记徐盛君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会丽担任,办公室、法规股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明确指导思想,提升政务公开力度,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以解决企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充分保障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营造廉洁、透明、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是公开程序规范。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初审、审核两级审查”的信息公开原则。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对信息严格把关,保密人员定期检查,严防涉密信息上网,法规股全程介入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四是公开内容详实。我局的职责权限、业务范围等事项,特别是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及时依法依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审计是专职经济监督部门,不承担具体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内容比较单一,辐射面相对较窄,导致我局可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制约了信息公开的数量。针对这一情况,我局要努力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做到涉及审计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全部公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工作重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清原县审计局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工作,把握政务信息的“深度、宽度、精度、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务信息进行免费提供,不断通过信息化技术提升工作效率。连续17年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开展内部宣传。就审计组织体系的类型、国家审计的作用、新修订颁布的审计法律法规等进行介绍,让更多人了解审计知识,理解审计意义,通过转发《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让大家知晓相关政策。公开政策解读、建议提案、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