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241次'时间:2024年1月17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清原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警务效能、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平台之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作顺畅,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包括工作动态91条、警方提示91条,平安清原公众号编发25条,公安微博编发40条,今日头条编发20条,微博转发信息300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度不涉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增强我局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2、坚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清原县公安局认真落实政府网站整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办公室、政治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进一步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利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清原县公安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主动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梳理采纳、解决建设性问题,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11月20日,辽宁省公安厅对各地市区县的警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撤销,故清原县局警网平台已停用。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需要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 三是信息公开模式单一,公众知晓率不高,宣传效果不理想。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墙上政务公开栏。在各派出所办事大厅和交警审批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单位职能、工作内容、办事程序以及投诉电话、邮箱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扩大公开的内容范围,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及公安工作秘密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各类事项,尽量主动、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我局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工作,把握政务信息的“深度、宽度、精度、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务信息进行免费提供,不断通过信息化技术提升工作效率。连续17年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公开了三年行动、政策解读、建议提案、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