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193次'时间:2024年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县供销社认真对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为保证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县供销社落实了专人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对录入信息反复校对、逐级审核,真正做到不遗漏信息,不缩减程序,不延迟公开,确保准确无误。县供销社对涉及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政务工作报告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和县财政局关于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县社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及相关内容,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2023年,清原县供销社主动公开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县供销社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自然资源领域的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三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本机关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在清原县政府网。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本部门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严格监督问责,提升监管实效。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信息系统中调整更新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需进一步拓宽。下一步,供销社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本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平台建设,更好的开展县社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工作,把握政务信息的“深度、宽度、精度、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务信息进行免费提供,不断通过信息化技术提升工作效率。连续17年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公开了三年行动、政策解读、建议提案、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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