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市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578次'时间:2023年1月10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现将2022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一年以来,我局将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由办公室主抓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科主抓行政执法信息,信息上报前有专人负责审核,填制保密审查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政务信息报送公示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开展多元化公开方式,一是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微信、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公示板主动公开我局的工作职能、领导责任分工、各科室负责人及职责,让前来办事人员能够清晰工作流程,节省办事时限,更加公开、透明。二是强化责任,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8条,美篇10篇; 完成2022年预算公开及决算公开; 完成人大政协提案公开录入,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为主办件10、16、24号;政协提案5件,主办件为16、18、45、52、86号,均已办结且满意。 2、推进食品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整治整顿食品流通环节执法力度。我局加强对食品监管数据库管理,集中力量狠抓生产、流通、餐饮等全领域食品安全治理。2022年我县承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11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45批次,流通环节266批次。目前,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90批次,流通环节232批次。 3、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企业年报率为91.57%、农合年报率为81.4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5.04%。列入异常企业名录企业为564户、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为155户、个体异常标记为2696户。 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报送情况 1.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要求各部门将日常检查结果形成行政执法检查卷宗,报送政策法规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法制科填报保密审查表上报至政务公开办公室公示信息。截至目前,除警告案件不予公示,33个案件信息全部公示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行政执法公示475条。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安全领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处罚单位无过错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单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我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公示案件3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公开载体还需进一步丰富。结合印发宣传资料、发送短信、开通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内容有待于充实、完善。我局将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改进措施 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我局将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地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以此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受理能力,提高现场服务质量,夯实工作基础,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研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细则,规范重点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巩固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切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