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1523次'时间:2023年1月9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其中,概况类信息0条,政务动态信息0条,信息公开目录各栏目信息共11条(包括政策法规及解读、工作报告、人事信息、预算决算、重大项目、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报告等类别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社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我社2022年没
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自然资源领域的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三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社形成以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实体载体为主体,公众号等网络载体为辅助的“二位一体”政务信息公开体系,这些公开载体成为对外发布信息、服务社会公众重要平台。在实体载体上,我们从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入手,加强栏目设置,努力提升建设水平。同时打造好网络载体维护工作,并不断提升信息的更新率、准确率和用户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我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及时调整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水平。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通过严考核,明奖惩,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载体、栏目建设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业务水平、服务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2.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载体形式,拓展服务功能;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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