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统计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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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公开办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清原县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市计局和县政府的要求,2022年我局紧密结合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计信息公开内容,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梁强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周迎担任,办公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认真建章立制。立足计特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公开程序规范。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原则。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对信息严格把关,保密人员定期检查,严防涉密信息上网,法规股全程介入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四是公开内容详实。我局的职责权限、业务范围等事项,特别是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及时依法依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知还不够,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在今后工作中,我局要努力加大公开力度,涉及计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全部公开,同时做好统计资料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清原县统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