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2317次'时间:2022年1月10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厢楼三楼,邮编:113300,电话、传真02453022117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有序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审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0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0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总数0条,存在的主要问题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