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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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现公布清原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和五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省、市国土部门和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厅、市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年初既定工作目标,本着机关行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旨,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反腐倡廉、提升服务水平等工作齐抓共管,以创建文明机关、勤政廉政机关和服务型机关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将完善公开平台和公开渠道建设一并列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中。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财、物支持。年终,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与领导年度实绩同考核、同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内容更新量达400余条,其中包括通知、公示公告、文件、动态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范围 领导简历分工、部门主要职能等组织机构情况;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有关的规划计划;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不动产登记首次公告和遗失公告;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网站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发布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等制度措施。进一步细化涉及国土资源的政策法规、国土知识、政务文件、办事指南、公众服务、通知通告等栏目,实现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内容的全面性、管理的互动性,在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交流等方面,收到了较好效果。 同时,我局也通过微博、专线电话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重大事项,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上报考核制度,使信息报送和简报印制更加规范。 三、重点领域公开和五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产生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抓好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二是搞好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增强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指导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对国土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四是探索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清原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