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人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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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人社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7年度各乡镇和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了1名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健全制度。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和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三)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我局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度,我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人社工作信息176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和工作动态等其他需公开的各类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和社会各界了解人社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宣传了人社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在政府楼道内设置了政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各股室和经办机构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在服务大厅备有免费派发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结合绩效考评机制,采取措施督促局属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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