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苏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24807次'时间:2020年1月22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渠道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乡镇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乡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 (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大苏河乡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大苏河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大苏河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专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中的责任范围,在确保提高透明度的同时,把握信息的正确性和时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我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在严格执行清原满族自治县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进行了具体和细化,完善健全了相关制度。 截止2019年12月30日,我乡通过乡政府政务公开栏、乡政府政务中心服务指南、各村公示栏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主要完成的工作有: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电话的管理,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及时回复群众的来电、来函;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舆论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乡机关干部中得到深入,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干部群众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村、站所负责人对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公开程序还不够规范,个别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审批登记不规范;三是个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不够及时。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乡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我乡的各项工作领域; 二是更加注重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对乡政府及部门的信息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服务化,建设为民、便民、高效、廉洁的阳光型、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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