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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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根据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度,我局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497条,处理决定3497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111;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食品药监管抽查信息2(食品抽检信息公告2条共340批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行政处罚35;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0通过抚顺市政府采购网公示政府集中采购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1

756

34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12

3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977242万元(人民币)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