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24330次'时间:2020年1月21日
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清原县委、县政府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行政办负责人专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日常管理,行政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阶段性地把信息进行梳理、充实、完善各类信息,在确保提高透明度的同时,把握信息的正确性和时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截止2019年12月30日,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公开各种信息156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县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并指定由行政办人员专门负责政务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正常、规范使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9年全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的信息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如下: (一)个别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积极性不高,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提高。 (二)局级政务服务机制、体制建设还有待不断完善。由于种种原因,存在人少业务量多,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然不够全面。 (三)随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推进,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信息的平台还比较单一,设施也不够完善。 下一年的工作重点: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功能。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克服困难,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强信息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⑴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和制度还需完善 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个部门分工不够重视。 2、改进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完善了《大业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大业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进一步细化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分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