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水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14930次'时间:2020年1月21日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公开、公正、廉政、勤政原则,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加大推进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公民和各类企业法人组织及时获取水务政务公开信息,为服务广大群众水利方面生产和生活提供了有利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所属单位法人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2、明确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局直单位和各科室上报公开信息要进行严格筛选,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按政务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便于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局水利工作动态,掌握水利政策信息。 3、主动公开水务政务信息内容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水利信息动态、政策法规、防汛抗旱、发展规划、行政审批等多个门类,有力推动了我县水利工作,提高水务部门的知名度,给广大县民着实带来了便利等。 4、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既扩大了水务宣传的辐射范围,又提升了宣传效果。 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和到3月28日“中国水周”以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在交通岗等公共场所公示板报,进行“三法一例”公开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人次。 5、推进“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 清原县河长制办公室已成立,全县112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含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范畴。目前已设有县级总河长2人、副总河长4人,乡级总河长28人、乡级河(段/库)长60人,村级河长297人,县乡两级河道警长20名。已编制印发《清原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原县河长制实施方案》《“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清原县2019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已设立河长制公示牌233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加强清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农村居民用水需求和饮水安全,县政府出台了《清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清政办〔2019〕75号)。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信息报送现代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此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再接再厉,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县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明、准确、实用的信息。 3、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清原县水务局 2020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