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浏览:9191次'时间:2023年10月30日

按照辽宁省扶贫办 辽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8】48号)要求,现将清原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53036983

附表: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明细表

 

 

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明细表

 公示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单位:万元、户、人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

合计

资金使用情况

受益对象

群众参与和带
贫减贫机制

绩效目标

小计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其他资金投入

乡镇

村别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受益

受益

户数

人数

合计







3946.519195

3587.757195

1553.031515

2145.6602

131.2

211.3

358.762

7024

16267



一、产业发展





小计

5274.248

2519.743

1504.565

1015.178

0

0

234.762

5746

11314



1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红透山镇

涉及村

已完工

红透山镇人民政府

2.795

2.795


2.795




14

30

自主发展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2

红透山镇天顺木材加工厂项目

加工原木1000立方米

红透山镇

北杂木村

实施中

红透山镇人民政府

49.885

49.885

18.1

31.785




155

297

资产收益分红、设置公益岗位

实施天顺木材加工厂项目,通过资产收益分红、设置公益岗位,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

3

脱贫户和监测户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对自主发展小畜牧、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英额门镇

12个村

已完工

英额门镇政府

29.46

29.46


29.46




79

207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激发内生动力,达到增收效果

4

英额门镇椽子沟村龙盛中药材

将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136.7万元投入到椽子沟村龙盛中药材加工厂用于加工药材,增加药材囤积量,增加加工厂收益,通过收益分红方式带动系统内人员增收。

英额门镇

椽子沟村

实施中

英额门镇政府

136.7

136.7

50.2

86.5




420

835

资产收益分红、设置公益岗位

将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136.7万元投入到椽子沟村龙盛中药材加工厂用于加工药材,增加药材囤积量,增加加工厂收益,通过收益分红方式带动系统内人员增收。

5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北三家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北三家镇人民政府

24.28

24.28


24.28




65

139

自主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6

“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及时将资金拨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南口前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6.61

6.198


6.198



0.412

23

66

自主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7

抚顺龙达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设厂房、设备及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年加工玉米棒1000万棒,总占地面积26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15.25㎡。其中:生产车间2610.25㎡,1#库房2943.25㎡,2#库房2643.25㎡,办公综合楼2455.32㎡,门卫室63.18㎡,道路及硬化13624.5㎡,绿化3406.13㎡,变电站1处。

清原镇

斗虎屯村

实施中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人民政府

257.4

257.4

122.4

135




654

1270

资产收益分红

实施龙达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项目,通过资产收益分红、设置公益岗位,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

8

2022年草市冷库续建项目

购置冷藏设备,地面硬化

草市镇

大窝棚村

实施中

草市镇人民政府

25

25

25





141

325

资产收益分红

固定资产出租生产收益差异化分配、就业务工、产销对接,助力实现两高于目标。

9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草市镇

涉及村

已完工

草市镇人民政府

0.95

0





0.95

3

7

自主发展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10

清原满族自治县鐤盛农副产品加工厂

农产品种植及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草市镇

水帘洞村

实施中

草市镇人民政府

54.855

53.74

19.71

34.03



1.115

137

318

资产收益分红

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增收。

11

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东盛中草药专业合作社

中草药种植200亩

枸乃甸乡

枸乃甸村

实施中

枸乃甸乡人民政府

43.5

43.5

16

27.5




28

50

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种植中草药。

联农带农,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加收入。

12

枸乃甸乡“五小产业”扶贫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枸乃甸乡

8个行政村

已完成

枸乃甸乡人民政府

2.51

2.51


2.51




11

22

自主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13

脱贫户和监测户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对自主发展小畜牧、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奖补

敖家堡乡

敖家堡村等9个村

已完工

敖家堡乡人民政府

26.565

26.565


26.565




91

254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激发内生动力,达到增收效果。

14

敖家堡乡光伏电站建设

敖家堡乡光伏电站基础设施建设

敖家堡乡

敖家堡村

实施中

敖家堡乡人民政府

200

0





200

340

699

光伏发电收益分红

通过光伏发电收益分红,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未使用当年资金,往年资金已投入200万元,其中互助金160万元、产业发展及衔接资金40万元)

15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夏家堡镇

涉及21村

已完工

夏家堡镇政府

35.58

35.58


35.58




96

224

自主发展

7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16

巨原酒业项目

购置白酒加工一体化设备

夏家堡镇

猴石村

已完工

夏家堡镇政府

600

600

600





655

1170

资产投资收益分红

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壮大村集体经济,拟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

17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建设用地)

在夏家堡镇一红土庙学校、邱窝棚学校、猴石敬老院、红土庙原政府、高砬子学校、太平沟学校等6处现有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地面安装光伏组件,本期装机容量2255KW,设计使用周期25年。

夏家堡镇

红土庙等5村

施工中

夏家堡镇政府

157.955

157.955

42.67

115.285




576

1034

资产投资收益分红

所得收益去除在日常维护和管理费外,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差异化分配。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

18

清原满族自治县尚艺花卉有限公司项目

铺装遮黑窗帘布 22572平方米、边遮黑布 2000平方米,加固大棚48852平方米。

南口前镇

涉及村

实施中

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30

0





30

370

703

收益分红

投资建设鲜切菊种植加工 产业园,带动地区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19

南口前镇北口前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区项目

规划设计建设冷库100平方米、库房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300平方米。

南口前镇

涉及村

实施中

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118.57

118.57

43.47

75.1




370

703

收益分红、就业务工

投资建设南口前镇北口前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区项目,带动地区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带动本地区就业。

20

2023年大孤家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大孤家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大孤家镇人民政府

6.78

6.78


6.78




23

51

自主发展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21

大孤家镇清原满族自治县得鑫牧业项目

建设养殖基地

土口子乡

北猴石村

实施中

大孤家镇人民政府

127.91

127.91

46.91

81




400

700

资产收益分红

通过实施大孤家镇清原满族治自县得鑫牧业项目,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400户700人增收。

22

得鑫牧业建设白石沟养鸡场

建设养殖基地

土口子乡

北猴石村

实施中

土口子乡人民政府

571.7

571.7

449.2

122.5




241

456

资产收益分红

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带动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现稳定增收

23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土口子乡

涉及村

已完工

土口子乡人民政府

6.76

6.76


6.76




21

51

自主发展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增收。

24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清原镇

阿尔当等12个村

已完工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人民政府

23.2

23.2

0.505

22.695




80

183

自主发展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增收。

25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大苏河乡

涉及村

已完工

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6.97

4.685


4.685



2.285

22

58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26

2023年南山城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全镇24个村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养殖、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南山城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7.01

7.01


7.01




43

99

自主发展

(一)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二)通过自主发展,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增收。(三)采用奖补方式,差异化分配。

27

南山城镇永兴粮米加工厂项目

水稻深加工产业项目

南山城镇

太平甸村

实施中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192.5

192.5

70.4

122.1




592

1139

通过投入衔接资金助力企业运营,收取资产收益用于享受产业帮扶政策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差异化分红

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增收。

28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湾甸子镇

涉及村

已完工

湾甸子镇政府

9.06

9.06


9.06




96

224

自主发展

7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二、乡村建设行动





小计

680

556

0

400

0

156

124

172

364



1

红透山镇红透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红透山村区域内更新改造配水管网46534米、管线进户铺设26340米。

红透山镇

红透山村

实施中

红透山镇人民政府

100

100




100


28

59

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居环境建设。

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群众满意度。

2

夏家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1.南一马路步道硬化8000平方米2.新建东、西出口护路墙1110米3.政府西侧巷道硬化180平方米。

夏家堡镇

夏家堡村

实施中

夏家堡镇政府

100

100


100






完善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通过实施夏家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方便村民出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3

大孤家镇大孤家村镇头改造工程

新建围墙1175延长米,维修1609延长米。

大孤家镇

大孤家村

实施中

大孤家镇人民政府

100

100


100




30

50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

通过实施大孤家镇大孤家村镇头改造工程,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提高群众满意度。

4

大苏河村基础设施建设

1、铸铁排水沟井篦子(没有砂垫层)2、200mm混凝土盖板1150米3、永尖线沿街路灯70盏4、村部沥青路面510平米5、U型边沟1900米

大苏河乡

大苏河村

实施中

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190

100


100



90

24

53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解决排水不通畅的问题,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实现村内环境整洁

5

2022年南山城镇镇头村建设项目

新建垃圾箱37个等。

南山城镇

南山城村

实施中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34

0





34

45

101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建设

通过实施南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6

2023年南山城镇镇头村建设项目

新建边沟600米,围墙800米,沉淀池4个,垛口墙210米,路灯90个,U型管430个等。

南山城镇

南山城村

实施中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156

156


100


56


45

101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建设

通过实施南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两不愁三保障





小计

378.375795

378.375795

19.435795

172.44

131.2

55.3

0

498

3981



1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龄前儿童免保教费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实施中

县教育局

14

14




14


35

35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对通过申报审核程序的,给予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生免收保教费,以支持脱贫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实施中

县教育局

2.3

2.3




2.3


30

30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对通过申报审核程序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特殊教育在读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生进行助学补助(750元/人/年),以支持脱贫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

3

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补助(雨露计划)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中高职、高专学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县教育局

33

33


33




110

110

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补助

对通过申报审核程序的,具有正式学籍的中高职、高专在读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生进行助学补助(3000元/人/年),以支持脱贫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

4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实施中

县教育局

35

35




35






5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大学新生生活补助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大学新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实施中

县教育局

4

4




4






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全县2997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4个乡镇

188个村

已完工

县医保局

131.2

131.2



131.2




348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提高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使脱贫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

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交通费补助

脱贫户和监测户凭实际票据金额给予往返交通费补助,没有票据的按最低标准测算给与交通费补助,年最高补助400元。

14个乡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县乡村振兴局

6.4

6.4


6.4




260

260

凭实际票据金额给予往返交通费补助,没有票据的按最低标准测算给与交通费补助,年最高补助1500元。

脱贫户和监测户凭实际票据金额给予往返交通费补助,没有票据的按最低标准测算给与交通费补助,年最高补助400元。

8

脱贫人口灵活务工就业补助

提供情况属实的脱贫户监测户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按收入总额5%给予最高1000元/人一次性务工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实施中

县乡村振兴局

53.035795

53.035795

19.435795

33.6






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按收入总额5%给予最高1000元/人一次性务工补助

提供情况属实的脱贫户监测户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按收入总额5%给予最高1000元/人一次性务工补助

9

C级危房维修

C级维修5户

14个乡镇

188个行政村

实施中

县住建局

1.5

1.5


1.5




5

5

危房维修补助

通过实施C级维修,改善住房条件,保障住房安全

10

D级危房翻建、无房新建

D级翻建、无房新建5户

14个乡镇

188个行政村

实施中

县住建局

97.94

97.94


97.94




58

58

危房改造补助

通过实施D级翻建、无房新建,改善住房条件,保障住房安全

四、就业项目





小计

133.6384

133.6384

0

133.6384

0

0

0

608

608



1

短期公益岗

安置保洁员

14个乡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县人社局

121.4784

121.4784


121.4784




304

304

安置就业

通过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促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2

人身意外伤害险

保险

14个乡镇

涉及村

已完工

县人社局

12.16

12.16


12.16




304

304

意外伤害险

通过给短期公益岗位人员交纳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就业人员人身安全。

五、其他项目





小计

453.43452

453.43452

29.03072

424.4038




10233

19619



1

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

14个乡镇

188个村

已完工

县乡村振兴局

49.94

49.94

14.94

35




5060

9666

项目管理费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让脱贫户在所实施的项目中受益。

2

数字化防贫保险项目服务费

承保额15%的防贫保险服务费

14个乡镇

188个村

已完工

县乡村振兴局

382.29452

382.29452

14.09072

368.2038




5060

9666

保险服务费

为数字化防贫保险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实施统计监测

抽中的乡镇

抽中的村

实施中

国家统计局清原调查队

8

8


8




100

274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

通过对1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实施统计监测,巩固取得的脱贫成效。

4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

对脱贫成效监测

抽中的乡镇

抽中的村

实施中

统计局

2.2

2.2


2.2




抽中的户数

抽中的人数

脱贫户监测和辅助调查员监测补助

巩固脱贫成效

5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建档立卡脱贫户5万元以下贷款贴息

14个乡镇

188个村

已完工

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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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脱贫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为脱贫户提供资金保障,助推产业发展,实现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