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清原县2023年度第一批拟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的批复
浏览:5196次'时间:2023年4月30日

乡村振兴局
    《关于清原县2023年度第一批拟实施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报请的2023年度第一批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项目,请你会同县级行业相关责任部门,对照清原县2023年度第一批拟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批复明细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清原县2023年度第一批拟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批复明细表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430


清原县2023年度第一批拟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批复明细表

批复单位: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填报时间:2023年4月30日                                                单位:万元、户、人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
施期限

实施单位

责任人

合计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往年资金

受益对象

补助标准

群众参与和带
贫减贫机制

绩效目标


乡镇

村别

受益
户数

受益
人数




合计








2131.155

1765.39

365.765

3491

6834





一、产业帮扶

小计








1553.155

1187.39

365.765

3342

6525





1

2023年南山城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全镇24个村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养殖、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南山城镇

13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刘立鲲

7.11

7.11


43

99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

(一)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二)通过自主发展,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增收。(三)采用奖补方式,差异化分配。


2

敖家堡乡光伏电站建设

新建

敖家堡乡光伏电站基础设施建设

敖家堡乡

敖家堡村

2023年-2024年

敖家堡乡人民政府

申灵玉

365.765


365.765

342

702

因人因户施策差异化分配

光伏发电收益分红

通过光伏发电收益分红,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


3

脱贫户和监测户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对自主发展小畜牧、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奖补

敖家堡乡

敖家堡村等9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敖家堡乡人民政府

申灵玉

28.81

28.81


342

702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激发内生动力,达到增收效果。


4

2023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北三家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北三家镇人民政府

丁聪

23

23


416

789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实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带动增收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5

2023年大孤家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大孤家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大孤家镇人民政府

黄蕊

6.78

6.78


23

51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6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大苏河乡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郎福人

11

11


25

50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7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枸乃甸乡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枸乃甸乡政府

赵迪

2.51

2.51


11

23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8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红透山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红透山镇人民政府

辛言广

5

5


150

285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9

“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申请资金7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及时将资金拨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南口前镇

南口前镇13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李娜

7

7


378

725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增加收入,采用奖补方式,差异化分配。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五小”产业为当年新发展项目,且发展规模达到以下标准的,按照验收时的实际规模奖补到户。

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小产业奖补对象为防返贫监测系统内的脱贫户、边缘易致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我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带动人员增收,我镇2021年通过五小产业对我镇系统内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共奖补了5.155万元,2022年预计奖补6.55万元,充分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增收,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


10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湾甸子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湾甸子镇政府

李响

9.06

9.06


188

323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11

脱贫户和监测户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对自主发展小畜牧、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奖补

夏家堡镇

27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夏家堡镇人民政府

王道林

40

40


109

256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激发内生动力,达到增收效果。


12

清原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清原镇

阿尔当等12个村

2023年5月-2023年8月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人民政府

杨光

22.57

22.57


78

178

中药材0.5-3亩以上的/500元;3亩以上的/1000元,设施农业发展1栋以上的/1500元,其它经济种植项目(常规作物除外)合计种植面积达到2亩以上的/300元。牛1头以上/2000元;马、驴、骡1头以上/1000元;猪1头以上/500元;羊2只以上/300元;养蜂3箱以上/500元;柞蚕5亩以上/200元;水产养殖5亩以上/500元。种植经济作物2亩以上/500元;种植果树1亩以上/500元。小加工、小商贸项目;年营业额达到2000元以上且正常营业/1000元。

实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拟带动64户脱贫困户增收。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13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草市镇人民政府

16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草市镇人民政府

王亚南

0.95

0.95


137

318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激发内生动力,达到增收效果。


14

巨原酒业项目

新建

购置白酒加工一体化设备

夏家堡

猴石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夏家堡镇人民政府

王道林

600

600


685

1233

因人因户施策差异化分配

资产投资收益分红

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壮大村集体经济,拟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


15

脱贫户和监测户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对自主发展小畜牧、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奖补

英额门镇

13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英额门镇人民政府

尉鹏辉

30.17

30.17


85

222

每户每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奖补

通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激发内生动力,达到增收效果。


16

建设白石沟养鸡场

新建

鸡舍建设6栋120米×12米大约720万、配电设施40万、水井10万、烘干室80万、道路硬化100万、库房建设50万共计1000万元。

土口子乡

北猴石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土口子乡人民政府

林大鹏

400

400


245

469

因人因户施策差异化分配

资产收益分红

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带动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现稳定增收


17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五小”产业项目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小畜牧、小种植、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等“五小”产业项目

土口子乡

10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土口子乡人民政府

林大鹏

3.44

3.44


245

469

每年每户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自主发展

通过自主发展“五小”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


二、基础设施建设

小计








578

578


149

309





1

2022年南山城镇镇头村建设项目

新建

新建边沟197米,围墙135米,沉淀池1个,垛口墙201米,路灯130个,垃圾箱40个,垃圾桶200个。

南山城镇

南山城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刘立鲲

90

90


45

101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建设

通过实施南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2

2023年南山城镇镇头村建设项目

新建

新建边沟544米,围墙582米,沉淀池3个,围墙130米,U型管430个等。

南山城镇

南山城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刘立鲲

100

100


45

101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建设

通过实施南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3

大苏河村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1、铸铁排水沟井篦子(没有砂垫层)
2、200mm混凝土盖板1150米
3、永尖线沿街路灯70盏
4、村部沥青路面510平米
5、U型边沟1900米

大苏河乡

大苏河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郎福人

190

190


24

57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解决排水不通畅的问题,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实现村内环境整洁


4

夏家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新建

 购置铁制垃圾箱15个,12万元;南一马路步道硬化8000平方米,70万元 ;新建东、西出口护路墙1110米 29万元 ; 镇头水患治理修暗渠200米,40万元;政府西侧巷道硬化180平方米,2万元 ;.购置垃圾清运车1台,15万元 ;建北广场公厕1座,30万元

夏家堡镇

夏家堡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夏家堡镇人民政府

郁霞

198

198


35

50

完善村级基础设施

完善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通过实施夏家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改善村级基础设施条件方便村民出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


三、巩固三保
   障成果

小计








220.5

220.5


435

3918





1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龄前儿童免保教费

新建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教育局

王云鹏

14

14


35

35

4000元/人/年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对通过申报审核程序的,给予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生免收保教费,以支持脱贫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新建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教育局

王云鹏

2.3

2.3


30

30

750元/人/年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对通过申报审核程序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特殊教育在读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生进行助学补助(750元/人/年),以支持脱贫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


3

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补助(雨露计划)

新建

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中高职、高专学生生活补助

14个乡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教育局

王云鹏

33

33


110

110

3000元/人/年

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补助

对通过申报审核程序的,具有正式学籍的中高职、高专在读脱贫户与监测户家庭学生进行助学补助(3000元/人/年),以支持脱贫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建

为全县2997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4个乡镇

188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医保局

朱长河

131.2

131.2



348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提高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使脱贫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

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交通费补助

新建

脱贫户和监测户凭实际票据金额给予往返交通费补助,没有票据的按最低标准测算给与交通费补助,年最高补助400元。

14个乡镇

涉及村

2023

县乡村振兴局

陈云

40

40


260

260

年最高补助400元。

凭实际票据金额给予往返交通费补助,没有票据的按最低标准测算给与交通费补助,年最高补助1500元。

脱贫户和监测户凭实际票据金额给予往返交通费补助,没有票据的按最低标准测算给与交通费补助,年最高补助400元。


四、就业项目

小计








133.6384

133.6384


608

608





1

短期公益岗

新建

安置保洁员

14个乡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人社局

姚慧

121.4784

121.4784


304

304

666元/人/月

安置就业

通过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促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2

人身意外伤害险

新建

保险

14个乡镇

涉及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人社局

姚慧

12.16

12.16


304

304

400元/人/年

意外伤害险

通过给短期公益岗位人员交纳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就业人员人身安全。


五、项目管理费

小计








443.1307

443.1307


10220

19606





1

项目管理费

新建

项目管理费

14个乡镇

188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乡村振兴局

陈云

49.94

49.94


5060

9666


项目管理费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让脱贫户在所实施的项目中受益。


2

数字化防贫保险项目服务费

新建

承保额15%的防贫保险服务费

14个乡镇

188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乡村振兴局

陈云

382.9907

382.9907


5060

9666

承保额15%的防贫保险服务费

保险服务费

为数字化防贫保险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

新建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实施统计监测

抽中的乡镇

抽中的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国家统计局清原调查队

张萍

8

8


100

274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

通过对1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实施统计监测,巩固取得的脱贫成效。


4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

新建

对脱贫成效监测

抽中的乡镇

抽中的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统计局

梁强

2.2

2.2


抽中的户数

抽中的人数


脱贫户监测和辅助调查员监测补助

巩固脱贫成效


六、其他

小计








11

11


13

13





1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新建

建档立卡脱贫户5万元以下贷款贴息

14个乡镇

188个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县乡村振兴局

陈云

11

11


13

13

建档立卡脱贫户5万元以下贷款贴息

给予脱贫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为脱贫户提供资金保障,助推产业发展,实现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