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市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公示
浏览:15352次'时间:2023年6月21日

根据县医保中心反馈,我县2023年共计缴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483人(成年人3064人、未成年人419人),根据《关于调整抚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有关待遇的通知》(抚医保发〔2022〕10号)文件安排,成年人资助标准为每人370元,未成年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90元。截至目前,我县共缴纳125.519万元。

现拟将2023年市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抚财指农字〔2022〕278号)125.519万元拨付至抚顺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账户。

公示期:2023年6月21日至7月1日

监督电话:024-53026150

 

 

 

                       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