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衔接资金 (基础设施建设及防贫保险 项目)的公示
浏览:17785次'时间:2023年6月1日

2023年我县收到省财政下达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1886万元(抚财指农字〔2022〕289号),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清原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市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清委农组发〔2023〕1号)及《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市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并履行了公示程序。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人口防贫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安排,现拟将资金使用计划中原计划预留省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122.99072万元调整为防贫保险救助资金并拨付至人保公司。

结合乡镇资金申请,为保证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期完工,现拟将400万元省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乡镇(夏家堡镇、大孤家镇、大苏河乡、南山城镇各100万元)。

共计拨付省级衔接资金522.99072万元。

公示期: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监督电话:024-53036983

 

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