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政协第二次会议 《关于强化环卫职能监管,保障高质量服务水平的建议》 (116号)的答复
浏览:4571次'时间:2024年1月8日

            对县八届政协次会议

             第116提案答复

 

张洁瑜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建议,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环卫职能监管,保障高质量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做好县城内公用设施日常监督工作,县住建局环卫市场化监管部门按照县城街路分布划分片区按照《清原县清扫保洁作业运行服务标准》进行考核同时对辽宁赛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作业记录、车辆加油明细、在岗人员、人员责任范围分工、保洁员作业时间、人员工资等进行彻底核实。并提示辽宁赛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响应文件中将缺少的人员和车辆配齐,并对道路保洁不到位、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等按照考核标准扣除了相应服务费,做到检查不漏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县城市场化范围以外的范围由清原镇政府组织实施环卫市场化项目解决百姓出行等难题,县政府已在工业园区东侧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3、县住建局严格按照《清原县清扫保洁作业运行服务标准》对县城环卫市场化项目进行考核对履约不到位、服务质量不佳现象按照标准扣除服务费,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

4、县住建局已经建立智慧管理平台,并逐步探索将环卫智慧化管理纳入到智慧管理平台监管,由粗放化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为实现公正共同参与监督的县城环境治理体系,县住建局组建城市环境监督微信群,并通过多渠道对外发布,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目前城市环境监督内所反映的问题均已及时解决。

同时,环监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环保意识,使家乡的环境变得更加整洁和美丽!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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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协提案与人口环境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