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是县委统管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指示,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全县的组织、干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贯彻实施党的组织、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提请县委决策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市委或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做好本县市管干部管理的具体事宜;对县委直接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向县委提出任免、调动、晋级、奖惩的意见;在搞好组织调整,完善领导班子群体结构的同时,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三)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积极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搞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优秀的后备干部人选。
  (四)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审理和掌握全县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对全县各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组织生活,坚持党代会制度,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五)抓好党员教育的总体协调;负责党员的组织管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教育的组织安排;负责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六)负责全县领导干部教育,以及统一协调全县一般干部教育工作,搞好全县干部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
  (七)搞好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组织工作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改革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和干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组织工作运行机制。
  (八)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检查指导全县离休、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落实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导做好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九)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宏观指导。
  (十)搞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和审查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干部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十二)对全县组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加强组织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