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 2018 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组织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3 月 21 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 2018 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 2018 年“一事一议”道路项目选择和实施建设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 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改办〔2014〕10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县交通局为主体,负责村内道路沥青或水泥路面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全程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做到公正透明。民主议事, 筹资筹劳,招标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同时,具体招标事宜由县交通局负责(包括:招标内容、资质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招投标相关事宜)。
二、财政农村综改办成员单位分工
(一)县交通局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的规划、村内道路建设行业管理及技术指导、对“一事一议” 路基工程改造的验收、路面及桥梁工程的技术指导,工程的检查、监督、评定和验收。作为县政府明确的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县农发局负责项目的议事过程,筹资筹劳,原有道路折资的管理,并依规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指导乡村规范 履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完成村 路折资工作等。
(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及本级承担的财政奖补资金,牵头项目审核,并按程序规范各级的财政奖 补资金使用和管理,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三、项目计划安排原则
(一)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民主议事确定建设项目。
(二)上报计划时参照县交通局提出的造价标准(水泥路面造价 70 元/平方米;黑色路面 80 元/平方米;桥梁 2000 元/ 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
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文件的要求上报村内道路需求,县财政局、交通局及农发局对上报需求审核汇总,2018年村内道路建设共涉及 13 个乡镇 54 个行政村,申请各级奖补资金合计3312.09 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 2608 万元,市级配套资金 326 万元,县级政府配套 378.09 万元。计划120.50 公里(其中,3 米宽 15.838 公里;3.5 米宽 71.121 公里;4 米宽 10.855 公里;5 米宽 22.687 公里)及桥梁 3 座。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 2018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计划表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驻县省市属单位,各新闻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