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尚 峰同志:主持县政府及县政府党组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苏 斌同志: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科技、国防动员、人防、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退役军人、应急管理、供销、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等方面工作,推进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一、二期项目建设,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粮食和储备局、国动办、人防办)、财政局(国资局)、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矿山局)、供销社、产业园区管委会、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社会工作部、残联、税务局、驻清部队、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慈善总会、科协、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国家统计局清原调查队、烟草专卖局、金融监管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抚顺银行清原支行、锦州银行清原支行、村镇银行、人保财险清原支公司、人保寿险清原支公司、太保财险清原支公司、太保寿险清原支公司等各家保险公司。
汪加欢同志:负责民政、数据、营商环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服务业、外经外贸、外事、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数据局(营商局、行政审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外事办)。
联系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体育局、文物局)、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县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邮政局、石油公司。
崔京阁同志:参与政府分工,临时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征收)、交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妇联、团县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原办事处。
孙 雪同志: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疾控局)。
联系抚顺市医保局清原县分局、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工商联、台办、侨办、红十字会、抚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清原分中心。
王生涛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市场监管、林业草原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林草局。
联系县气象局、总工会。
王 勇同志:负责公安、司法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
县政府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分管部门的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便于工作衔接,县政府领导同志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汪加欢、王生涛同志互补;崔京阁、孙雪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苏斌同志负责协调。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