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建设
十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建设十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建设十条
一、重大项目专班服务。提供重大项目从立项到建成投产的全程帮办服务,确保项目高速、高效加快推进。
二、一线工作现场解难。工作推进在一线、问题发现在一线、方案研究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难题解决在一线。
三、项目进度一天一报。紧抓项目建设关键时段、关键环节,每天调度进展,逐项督办解决,推动项目尽快进入常规建设阶段。
四、探索机制开工提速。涉及重大项目关键环节,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进一步压缩各环节审批时限,全面提升工程项目落地开工效率。
五、会议纪要隔天下发。召开项目推进会后,项目牵头单位第一时间整理成文,确保48小时内下发到各部门、单位。
六、明确分工跟踪落实。明晰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确保每项工作有人干,每个环节有人盯。对于领导交办、会议确定的关键事项,由重点项目办跟踪督办。
七、建立专群沟通机制。制度化设立项目建设群,确保超前谋划、提前安排、即时沟通、及时协调。
八、项目政策及时兑现。对于协议约定的扶持政策,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前通知,各项目专班牵头及时兑现。特殊事项,分管领导(A、B角)牵头会办。
九、关键短板集中突破。领导亲自挂帅、部门担当负责、专人及时跟进、督办协同推进。
十、要素保障超前谋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指标计划、电网建设、水电燃气、园区道路、雨污管网等基础要素超前谋划,增强项目落地承载力。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项目建设部门责任清单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驻清各部队、县人武部、省市直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 |
附件:
清原满族自治县项目建设部门责任清单
一、项目接转服务
1.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落地项目第一时间接转(原则上不超过第二天)至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项目,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外项目)。
2.由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呈报领导批准后,确定包保专班。
3.包保专班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每天及时将项目推进情况报送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梗阻难题第一时间由包保领导协调解决。
4.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对已建成投产的企业,及时结转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审批手续办理
1.项目公司注册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办理。
2.立项、环评、能评、安评、稳评等手续由各专班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办理。
三、项目建设手续办理
1.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路等所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清原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负责。
2.项目选址、红线图、场地标高、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均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3.房建工程质监、安监、消防手续、施工许可审批及招标管理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工程由包保领导专项交办。
四、项目用地保障
房屋拆迁、征地补偿、项目用地保障、手续办理及场地调查等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负责。
五、客商后勤保障
客商往来接待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乡镇和项目招引团队具体办理。
六、项目投融资服务
项目协议约定的投融资服务由县财政局具体落实。
七、项目协议政策兑现
项目协议政策条款的兑现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前通知,各项目专班牵头兑现。投资协议的解除与解除后相关事项的落实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八、项目包保服务
项目专班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推进服务,及时对接项目方并跟踪协调解决推进问题,具体做好项目推进计划的编制、推进会议的筹办、会议纪要的撰写印发、项目现场服务、重要事项协调推进等具体工作。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服务工作联络协调、兜底推动其他未尽事项,并调度、督促各专班及时高效服务。
九、项目调度督查
项目推进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由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日常调度、督促;存在拖延或节点滞后的,由县政府督考办负责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