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食品药品质量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8 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 药品市场秩序,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障全县人民群 众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重点在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干部 队伍素质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强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完 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 平。
二、重点任务
(一)食品安全方面
1.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按照《辽宁省食品及食用 农产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 见的通知》要求,在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将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 者分为 A、B、C、D 四个风险等级。其中:食品生产企业 A 级 风险每年日常监督检查至少 1 次,B 级风险每年日常监督检查 - 2 -至少 2 次,C 级风险每年日常监督检查至少 3 次,D 级风险每 年日常监督检查至少 4 次;食品销售者 A 级风险每两年至少检 查 1 次,B 级风险每年至少检查 1 次,C 级风险每年至少检查 2-3 次,D 级风险每年至少检查 4 次。按照食品生产企业和销 售者风险等级划分要求,及时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应监管 覆盖率达到 100%。(牵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食品 监管室负责人及各辖区分局负责人)
2.优化食品许可审批管理制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登记注 册全程电子化,实现“全程网上办,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 的目标,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同时,规范食品许可办理及备案 工作,一是在全县范围推进小作坊、小餐饮经管许可“告知承 诺制”和保健食品备案工作;二是在 2019 年开展小作坊提升 改造及示范店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小作坊示范店覆盖率;三是 规范小作坊许可办理工作,重点加大对无证小作坊、“黑作坊” 排查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小作坊承诺制办理,截止到 2019 年 11 月,全县共有小作坊 270 户。其中:原有获证小作坊 143 户,经排查整治后办理承诺制小作坊 68 户,剩余 59 户小作坊 计划 2020 年 4 月底前基本完成许可办理工作,对办理承诺制 的小作坊,要加强跟踪服务,至发证之日起两个月内要进行回 访核查,如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合 格的,予以撤回许可。今后小作坊专项整治及承诺制办理工作 将长期开展。(牵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食品监管室 - 3 -负责人及各辖区分局负责人)
3.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快检工作。2020 年,按照国家、 省、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求,我县依托食品第三方抽检和快 检等方式,根据省局下达任务及时限要求,及时在全县范围开 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牵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食 品监管室负责人及各辖区分局负责人)
4.开展重点节假日专项整治行动。在“两会”“两节”期 间,重点围绕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大型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 加大对假冒、三无、山寨、劣质、过期、非法添加等食品的检 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要继续开展非洲 猪瘟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两证两章一报告”,确保“两 节”期间广大群众能够吃到放心的猪肉。此项工作在春节前完 成“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在 3 月中旬完成“两会”食品 安全专项检查。(牵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食品监管 室负责人及各辖区分局负责人)
5.加大对农贸批发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 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原则,采取“网格化”监管模式,重点 对辽东市场、农村大集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目前,通过日常 监管排查,辽东市场经营户均已办理经营许可,市场内设立监 督公示板,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农 村大集采取逢集巡查形式,由辖区分局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在 3 月 15 日前,在集市中心位置设立监督举报公示板。(牵头 - 4 -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食品监管室负责人及各辖区分局 负责人)
6.深入推进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等级量化监管工作。全县 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905 家,各类单位食堂 122 家,小餐饮经营 业户 396 家,共计 1423 家。按照辽宁省餐饮监管等级量化管 理办法,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 24 家 500 平以上餐饮经营单位 和 122 家单位食堂的等级量化评定工作(评定划分三个等级, A 级优秀、B 级合格,C 级不合格),其余餐饮单位按照省局 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小餐饮经营单位等级量化监管工作须省局 明确之后再开展。(牵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餐饮监 管室负责人及各辖区分局负责人)
(二)药品安全方面
1.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对于辖区内取得药品经营 使用资格的药品单位所使用的药品全覆盖全方位检查。一是检 查购进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供应商档案是 否健全、是否建立药品质量验收登记。二是检查其使用药品的 储存条件是否满足储存要求,温湿度调控措施是否齐备、有效。 三是检查是否定期清查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建立药品有效期催 销清查措施。四是以药品购进渠道为主线,对农村及边远地区 个体小诊所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整治小诊所药品购进渠道问 题。第一阶段,3 月末完成监督覆盖率的 20%;第二阶段,6 月末完成监督覆盖面的 50%;第三阶段,9 月末完成监督覆盖 - 5 -面的 80%;第四阶段,11 月末完成监督覆盖面的 100%。(牵 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药械监管室负责人)
2.强化疫苗储存和冷链运输环节的监管。加强对疾控中 心、疫苗接种单位储存、冷链运输环节的日常监管。疫苗的储 存环节:重点查看是否配有冷库或冰箱、冷藏柜等设施设备; 是否能按要求储存疫苗,并及时进行温度记录;是否留存疫苗 批签发或进口药品通关单等证明文件。疫苗的冷链运输环节: 重点查看是否配有冷藏车或保温箱、冰排等可保障疫苗冷链运 输的设施设备;是否索取、留存标注有疫苗名称、规格、生产 批号、数量、有效期、生产企业、起运时间到达时间、运输温 度等信息的疫苗运输记录。第一阶段,3 月末完成监督覆盖率 的 20%;第二阶段,6 月末完成监督覆盖面的 50%;第三阶段, 9 月末完成监督覆盖面的 80%;第四阶段,11 月末完成监督覆 盖面的 100%。(牵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药械监管 室负责人)
3.加强中药材上市之前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中药材 加工厂未取得《营业执照》加工中药材行为及加大对中药材的 抽检力度,加大对掺杂掺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 药残留中药材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行为及销售使用毒性中药 材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牵 头领导:分管副局长;责任人:药械监管室负责人)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食 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县食品药品质 量提升工作,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解决工作推进中的 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式稳定向好。
(二)密切配合,注重工作成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畅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坚持 问题导向,及时发现质量提升行动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确保质 量提升行动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 力度,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推广分享我县质量提升行动 的先进经验及做法,扩大质量提升行动的影响力。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清原满族自治县食品药品质量
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富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沙洪生 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岩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强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室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室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室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市场监管局清原镇分局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英额门分局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草市分局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南山城分局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湾甸子分局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红透山分局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夏家堡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 监管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