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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对撤销收回清原满族自治县辽宁清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决定
文件号:清政发〔2018〕23 号    成文日期:2018-10-11
文件正文  
清政发〔2018〕23 号

辽宁清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湾甸子镇砍椽沟村的聚隆滑雪场项目已开工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关于收回清原满族自治县辽宁清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决定》(清政发〔2015〕24号)文件。


  特此决定。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县检察院,驻县省市属单位,县各群团,各新闻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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