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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件号:清政发【2022】6号    成文日期:2022-11-7
文件正文  
清政发【2022】6号

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抚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省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幸福清原”为主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等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促进清原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日益完善,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深入人心,体育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6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优化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开展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新建和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体育活动场所3个、健身步道3处,配套全民健身设施不少于70套,补齐、更新乡镇、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全县形成以“15分钟健身圈”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网格化服务体系。

新建、改造场馆硬件设施,建设集赛事活动、全民健身、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场馆综合体。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监督维护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属地场地设施日常管理和巡查维修、维护工作,持续组建全民健身器材维修管护志愿服务队,切实提高场地设施的安全使用和完好率。(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培育建设单项和行业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坚持开展品牌性、经常性、传统性、特色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开展速度滑冰滑雪、漂流、登山等赛事和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举办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太极拳等全民健身活动,以及毽球满族珍珠球、广场舞满族地域文化体育赛事活动。重点打造社区运动会、县域足球联赛、业余篮球联赛,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特色鲜明的大型主题活动。每年引导和支持开展各级各类较有规模的体育赛事活动8项次以上。积极参加省、市体育部门举办的联合都市圈各类赛事活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倡导科学健身理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我国民体质监测与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站,开展经常性的国民体质监测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和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科学健身指导中的作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1.缩小地区间服务差距。推动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全县乡村体育设施建设,通过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三下”活动,扩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关注重点人群服务供给。满足职业人群健身需求,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在社区、公园等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推动幼儿园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动全民健身的残健融合,建设“残障友好”型健身环境,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促进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妇联、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供给。推动“三大球”社会化发展,制定引导政策,推动建立更多“三大球”社会培训机构。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建“三大球”队伍,开展联赛、达人赛、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我县“三大球”普及发展。

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以“全民冰雪运动会”“全民上冰雪”“冰雪运动进校园”为依托,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推进聚隆滑雪场等冰雪项目建设,提升我县冰雪运动普及率和竞技水平。组织冰雪运动培训,提升群众冬季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把冰雪运动纳入学校课程,开展“师生共同上冰雪活动”。积极创建冰雪特色学校,创新青少年冰雪赛事活动,适时举办全县青少年冬季运动会。(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学校需求,选拔经教育部门培训合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体育干预。促进学生赛事和青少年赛事融合,整合学校体育赛事。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开展足球、篮球、滑冰、滑雪及传统体育等项目培训。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规范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鼓励支持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运动处方,提供运动健康服务。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体旅融合。引导全民健身与旅游、康养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产业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打造体育、文化、休闲、商贸、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带动体育消费。推出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以运动为主要元素,开发休闲度假运动,发展清原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产业,有效利用闲置景区空间、体育场馆、运动休闲特色区域,打造体育旅游综合体、户外探险拓展区,并融合历史人文和赛事节庆,策划内涵丰富的体育旅游项目。(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

1.推动科技赋能全民健身治理。依托“数字辽宁”建设,参与构建全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国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纳入统一平台,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共享,为制定政策、供给服务提供精准依据,推动全民健身治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智能化+科学健身”服务。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室外智慧健身房,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推动现有体育场馆实施信息化改造,提供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赛事活动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提高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网络化、智慧化服务水平。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全民健身电子地图、线上健身咨询、线上运动项目培训、线上体育赛事等服务。以数字化升级打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最后一公里”。(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加强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向群众普及、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文化,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提高公众健身素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挖掘全民健身典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体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奥运冠军、体育明星的传播影响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升级

探索促进体育健身消费的创新举措,激发体育消费潜力,建设山地户外营地、汽车露营地等一批健身休闲设施,充分利用冰雪、森林、河流、湿地、山地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健身休闲集聚区和产业带,引导推动滑雪、滑板、击剑、射箭、电子竞技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带动高端健身休闲消费。通过各类健身休闲活动、业余体育赛事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以大数据、云平台等提升消费者健身休闲消费体验,鼓励以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形式,引导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能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活动实施、组织建设、人员配置等保障体系建立的投入支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全民健身公益事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完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配套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全民健身事业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等体育人才的作用。通过注册、培训等方式规范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体育人才的指导水平,逐步形成知识面广、结构合理、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人才群体。

      (此文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抚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省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幸福清原”为主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等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促进清原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日益完善,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深入人心,体育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6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优化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开展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新建和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体育活动场所3个、健身步道3处,配套全民健身设施不少于70套,补齐、更新乡镇、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全县形成以“15分钟健身圈”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网格化服务体系。

新建、改造场馆硬件设施,建设集赛事活动、全民健身、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场馆综合体。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监督维护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属地场地设施日常管理和巡查维修、维护工作,持续组建全民健身器材维修管护志愿服务队,切实提高场地设施的安全使用和完好率。(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培育建设单项和行业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坚持开展品牌性、经常性、传统性、特色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开展速度滑冰滑雪、漂流、登山等赛事和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举办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太极拳等全民健身活动,以及毽球满族珍珠球、广场舞满族地域文化体育赛事活动。重点打造社区运动会、县域足球联赛、业余篮球联赛,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特色鲜明的大型主题活动。每年引导和支持开展各级各类较有规模的体育赛事活动8项次以上。积极参加省、市体育部门举办的联合都市圈各类赛事活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倡导科学健身理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我国民体质监测与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站,开展经常性的国民体质监测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和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科学健身指导中的作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1.缩小地区间服务差距。推动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全县乡村体育设施建设,通过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三下”活动,扩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关注重点人群服务供给。满足职业人群健身需求,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在社区、公园等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推动幼儿园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动全民健身的残健融合,建设“残障友好”型健身环境,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促进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妇联、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供给。推动“三大球”社会化发展,制定引导政策,推动建立更多“三大球”社会培训机构。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建“三大球”队伍,开展联赛、达人赛、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我县“三大球”普及发展。

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以“全民冰雪运动会”“全民上冰雪”“冰雪运动进校园”为依托,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推进聚隆滑雪场等冰雪项目建设,提升我县冰雪运动普及率和竞技水平。组织冰雪运动培训,提升群众冬季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把冰雪运动纳入学校课程,开展“师生共同上冰雪活动”。积极创建冰雪特色学校,创新青少年冰雪赛事活动,适时举办全县青少年冬季运动会。(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学校需求,选拔经教育部门培训合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体育干预。促进学生赛事和青少年赛事融合,整合学校体育赛事。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开展足球、篮球、滑冰、滑雪及传统体育等项目培训。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规范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鼓励支持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运动处方,提供运动健康服务。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体旅融合。引导全民健身与旅游、康养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产业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打造体育、文化、休闲、商贸、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带动体育消费。推出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以运动为主要元素,开发休闲度假运动,发展清原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产业,有效利用闲置景区空间、体育场馆、运动休闲特色区域,打造体育旅游综合体、户外探险拓展区,并融合历史人文和赛事节庆,策划内涵丰富的体育旅游项目。(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

1.推动科技赋能全民健身治理。依托“数字辽宁”建设,参与构建全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国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纳入统一平台,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共享,为制定政策、供给服务提供精准依据,推动全民健身治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智能化+科学健身”服务。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室外智慧健身房,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推动现有体育场馆实施信息化改造,提供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赛事活动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提高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网络化、智慧化服务水平。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全民健身电子地图、线上健身咨询、线上运动项目培训、线上体育赛事等服务。以数字化升级打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最后一公里”。(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加强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向群众普及、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文化,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提高公众健身素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挖掘全民健身典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体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奥运冠军、体育明星的传播影响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升级

探索促进体育健身消费的创新举措,激发体育消费潜力,建设山地户外营地、汽车露营地等一批健身休闲设施,充分利用冰雪、森林、河流、湿地、山地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健身休闲集聚区和产业带,引导推动滑雪、滑板、击剑、射箭、电子竞技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带动高端健身休闲消费。通过各类健身休闲活动、业余体育赛事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以大数据、云平台等提升消费者健身休闲消费体验,鼓励以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形式,引导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能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活动实施、组织建设、人员配置等保障体系建立的投入支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全民健身公益事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完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配套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全民健身事业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等体育人才的作用。通过注册、培训等方式规范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体育人才的指导水平,逐步形成知识面广、结构合理、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人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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