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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清政办发〔2019〕62号    成文日期:2019-8-23
文件正文  
清政办发〔2019〕62号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以下简称《意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统筹做好全县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意见》重要意义

《意见》是近20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首个关于土地管理的文件,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明确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战略地位,赋予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的时代内涵和使命。《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最新成果,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根本引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系,着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国家粮食安全资源保障基础;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特别是占优补优难题,增强耕地保护制度、政策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影响。《意见》确定了新时期耕地保护工程蓝图和行动纲领,为我县做好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破解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引。

二、要深刻解读政策,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强化看齐意识,自觉向中共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意见》精神,细致解读《意见》内容,准确把握《意见》内涵要义,切实提高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意识,严守耕地红线,着力做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我县加快建成北方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构筑坚实资源基础。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抓好《意见》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下大力气学习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把握精神实质,使全县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领会保护耕地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基本原则,牢记总体目标,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推动和促进我县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上升到新台阶,实现我县耕地保护目标,全面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树立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

(三)严格监管,联动配合利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和综合监管平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土地整治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县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各乡镇进行预警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强制性措施。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建立耕地保护数据与信息部门共享机制。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完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各项制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完善目标,严格考核。完善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全面检查和考核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等。县政府层层分解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并纳入离任审计内容。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各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意见》宣传力度,整合梳理全县耕地保护典型经验,宣传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围绕《意见》确立的政策体系,强化耕地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激励性保护协调统一,对《意见》中耕地战略定位,耕地保护丰富内涵,耕地保护多项措施等内容做好宣传解读。对《意见》中强调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和引导,调动保护耕地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土地、人人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加强我县耕地保护“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共同责任机制,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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