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分工如下:
吴振宇同志:主持县政府及县政府党组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杜 渐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科技、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社会保险、信访等方面工作,推进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一、二期项目建设。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局)、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应急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税务局、驻清部队、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慈善总会、科协、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汪加欢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分局。
联系县气象局、总工会。
闫 军同志:负责公安、司法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
高 峰同志: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征收、人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场监管局。
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原办事处、妇联、团县委。
崔京阁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业、外经外贸、外事、交通、卫生健康、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营商局(行政审批局)。
联系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红十字会。
孙 雪同志:负责教育、退役军人、残联、校车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校车办、残联。
联系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工商联、台办、侨办。
朱跃军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医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医保局。
联系邮政局、石油公司。
于福恩同志:负责金融、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金融发展局、供销社。
联系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抚顺银行清原支行、锦州银行清原支行、村镇银行、人保财险清原支公司、人保寿险清原支公司、太保财险清原支公司、太保寿险清原支公司等各家保险公司。
县政府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便于工作衔接,县政府领导同志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杜渐、汪加欢同志互补;高峰、朱跃军同志互补;崔京阁、孙雪同志互补;闫军同志,按要求不参与政府其他工作,于福恩同志暂无对应同志。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杜渐同志负责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