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在县政府四楼1号会议室,县长吴振宇主持召开县政府七届十八次常务会议。
会议确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论证、集体决策,同意关闭北杂木二级保护区内的木材加工厂等停产、生产企业。提高政治站位,要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完成,全县都要统一思想、尽责担当、注意程序、留存档案。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鲁国范,副县长黄显芬、李勇、李富光、姜辉,政府办负责人廉大涌出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伯祥、政协副主席辛明杰、总工会副主席郎义棠、县委办主任王志斌、组织部副部长王生涛、宣传部副部长战树成;发改局局长陆景臣、财政局副局长唐宝刚,督查室主任孔令宝,政府办副主任曹吉兴、王瑞胜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