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在县政府四楼1号会议室,县长吴振宇主持召开县政府七届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共审议了3个议题。
会议确定:
根据2017年修订的《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完善2018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棚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充分利用2018-2020年国家棚改政策,全力解决棚改历史遗留净地问题。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县千方百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营造县域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意处置国有房屋、车辆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列席会议:
副县长孙天宇、黄显芬、李勇、李富光、姜辉、郭国利,县政府党组成员鲁国范和杨玲同志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伯祥、县政协副主席辛明杰、县总工会副主席郎义棠、县委办主任王志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生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战树成;县发改局副局长孟宪忠、县财政局局长赵大地、县法制办主任王冬梅、县政府办副主任王瑞胜、丁聪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