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中燃公司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汇报意见。
1.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在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要树立系统性思维,严格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升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和《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3—2035年)》进行彻底、全面的安全排查。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中燃公司针对企业承诺整改事项和专家指出的隐患问题立即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我县燃气安全运营。
4.副县长崔京阁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对违法违规企业和商户加大处罚力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加快推进燃气设施改造项目,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高层建筑燃气改造工作。
5.县政府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高频次、高密度深入一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