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尚峰召开八届4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渐,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闫军,副县长崔京阁、孙雪,县政府四级调研员姜兆军参加会议。县人大民族侨务和监察司法委主任高丽萍,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主任李刚,县委办副主任田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涛,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杨,县政府办主任尹野,县财政局局长崔伟,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司法局局长王贵彬,县督考办负责人张洁瑜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3个议题。
一、关于审议《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司法局关于审议《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汇报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王贵彬;列席人:于金良、隋娇、杨兵、穆巍、姚慧、祁丹、王新忠、许东君、杨玉新、陈柏樵、翁健、刘晓明、关发国、徐盛君、孙长春、张希新、于泽、徐慧君、田闯)
二、关于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4年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司法局关于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4年版)的汇报意见。
(汇报人:王贵彬)
三、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撤销乡镇国库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撤销乡镇国库实施方案的汇报意见。
1.各乡镇、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与国库核对账务,确保各乡镇库款余额全部准确无误缴入县国库。
2.杜渐同志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统筹做好各乡镇国库改革后,相关财政单位冗余人员工作安排。
3.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崔伟;列席人:张雪峰、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吴永俊、邸红、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黄蕊、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