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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县长尚峰召开八届3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3-12-4
文件正文  

    20231121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尚峰召开36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斌,副县长崔京阁、王生涛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县政府四级调研员姜兆军参加会议。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文焕良县政协文史和科教法制委主任刘兴江,县委办主任刘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帅,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杨,县政府办主任尹野县财政局局长崔伟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司法局局长王贵彬,县督考办负责人张洁瑜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6个议题。

一、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指示批示精神并安排部署我县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应急局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指示批示精神并安排部署我县相关工作的汇报意见。

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指示批示精神,汲取经验教训,结合我县工作安排认真抓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关注消防、交通、燃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力度县应急局负责加大对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指导力度,对出现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汇报人:关发国;列席人:孟繁龙、祁丹、许东君、孙长春、翁健、赵磊、宁涛、姚慧、杨玉新、尉鹏辉、隋娇、王丹旗、郑广义、任敦喜、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吴永俊、姜宝臣、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二、关于《清原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清原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的汇报意见。

(汇报人:翁健;列席人:祁丹、赵磊、许东君、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吴永俊、姜宝臣、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三、关于土口子乡门脸勘查区块变更区块范围追加投资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口子乡门脸勘查区块变更区块范围追加投资情况的汇报意见。

(汇报人:翁健;列席人:李金霞、林大鹏)

四、关于晋升省级开发区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园区办关于晋升省级开发区有关情况的汇报意见。

1.县园区办负责按照省市要求履行省级开发园区申报程序,同时,进一步完善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省级开发园区申报相关材料准备,做好迎检工作。

2.根据县财政能力逐步完善县产业园区各方面建设。

3.县园区办负责,依据工作进度对县产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调度,涉及外资指标部分由县园区办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苏斌同志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实现零突破。

(汇报人:孟宪忠;列席人:翁、李金霞、杨光、辛言广、丁聪、刘士德)

五、关于签订《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生活综合体项目框架协议》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红透山镇关于拟签订《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生活综合体项目框架协议》的汇报意见。红透山镇会后进一步完善汇报材料。

(汇报人:胡波新;列席人:王丹旗、尉鹏辉、翁、祁丹、许东君、杨玉新、李金霞)

六、关于《清原县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总体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清原县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总体方案》的汇报意见。

1.各相关部门要摸清债务底数、理清各项手续,尽快与企业按照省市要求达成和解协议,做到“日调度”“日报告”,没有纠纷的债务要尽力在年底前做到全部化解到位。

2.县政府督考办对各相关部门上报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3.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各单位上报数据核查、上报工作

(汇报人:崔伟;列席人:隋娇、尉鹏辉、赵磊、翁、许东君、孙长春、杨玉新、王丹旗、王悦)

七、关于清原县智慧加油站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清原县智慧加油站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汇报意见。

1.县财政局进一步细化方案内容,明确各单位权利、责任、义务,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2.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积极对接项目实施后前两个月税款数据,确保税款不流失。

3.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相关社零额统计,达到升限要求企业要及时升限

(汇报人:崔伟;列席人:尉鹏辉、孟繁龙、关发国、宁涛许东君、李金霞、刘炳军)

八、关于给予大苏河乡政府等6个乡镇补助资金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给予大苏河乡政府等6个乡镇补助资金的汇报意见。

(汇报人:崔伟)

九、关于给予大苏河乡政府预拨经费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给予大苏河乡政府预拨经费的汇报意见。

(汇报人:崔伟)

十、关于八里村水厂改造及小孤家输水管线改造工程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八里村水厂改造及小孤家输水管线改造工程的汇报意见。

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尽快开展招投标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后,要严把工程质量关。

2.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工程项目全程监管。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进一步完善汇报材料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祁丹;列席人:王悦、赵磊、杨光、赵越)

十一、关于实施食品铁路道口(K140)涉铁顶管等相关工程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食品铁路道口(K140)涉铁顶管等相关工程的汇报意见。

1.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安排。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汇报人:祁丹;列席人:杨光、赵越、陈正国)

十二、关于完善县城河滨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及绿化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县城河滨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及绿化的汇报意见。

(汇报人:祁丹;列席人:翁健、赵磊、许东君)

十三、关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政园林维养等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政园林维养等工作的汇报意见。

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政园林部现有工作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梳理我县市政维护整体情况,合理安排我县市政养护资金使用;对于涉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市政工作,要及时着手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项目监管和验收。

4.县财政局按工程实际发生金额做好资金拨付

(汇报人:祁丹)

十四、关于核销清原得胜禽业有限公司借款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北三家镇关于核销清原得胜禽业有限公司借款汇报意见。

1.北三家镇进一步完善汇报材料内容,要明确本乡镇意见,乡镇单独借款要与公司借款进行区分,梳理汇总县委、县政府、本乡镇就此项工作召开历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做到顺序清晰、逻辑合理。

2.北三家镇要将县财政部门核销借款的标准和依据与历次会议纪要内容进行对照,做到内容一致。

3.北三家镇负责将完整材料上报县委办,县委办负责向上级部门上报、销号

(汇报人:丁聪;列席人:穆显赫、王悦、尉鹏辉、杨玉新)

十五、关于将原敖家堡中学校舍、原南山城甘井子小学校舍由教育局划拨至属地乡镇政府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敖家堡乡、南山城镇关于将原敖家堡中学校舍、原南山城甘井子小学校舍由教育局划拨至属地乡镇政府的汇报意见。县国资局负责按程序履行资产划拨手续。

(汇报人:申灵玉、吴永俊;列席人:李薇薇、隋娇、郑学宇)

十六、关于《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协议补充协议(五)》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关于《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协议补充协议(五)》的汇报意见。

(汇报人:苏凯;列席人: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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