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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县长尚峰召开八届2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3-7-20
文件正文  

202376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尚峰召开22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汪加欢,副县长高峰、崔京阁,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县政府四级调研员姜兆军和县政府办主任姜宝臣参加会议。县人大人事委主任杨忠英县政协副主席梁强,县委办主任王生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帅,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杨,县财政局局长崔伟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司法局局长王贵彬,县督考办负责人张洁瑜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9个议题。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讲话、重要批示精神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国务院15条硬措施、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讲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能放过任何细节、轻视任何隐患,切实把安全生产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抓实抓细。

2.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确保工作实效。当前,要高度关注我县防汛工作,时刻防范因天气变化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对水库、地质灾害点、险工险段、尾矿库等点位深入踏查,对危险区域转移人口登记造册,将包保责任压实到人;同时密切关注、切实抓好学生假期防溺水和全县燃气安全工作,县督考办做好督查检查。

3.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关发国

二、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全县工作实际,对我县“十四五”规划进行完善调整,对于新调整、增加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承办部门、责任、目标,做到“十四五”规划清单化、项目化。

2.要将“十四五”规划融入到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内容。

3.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郎义棠;列席人:杨升、白明昆、施晓英、王云鹏、翁健、孟繁龙、姚慧、张希新、于峰、祁丹、郑海霞、李成君、王丹旗、孙长春、张洪伟、关发国、王煦、梁强、李系春、孟宪忠、李东升、张红、张阳、张万军、刘帅、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刘立鲲、尉鹏辉、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三、关于全县二季度经济运行形势及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负责,将我县各项指标数据与市政府下达指标任务和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指标任务等,进行横向分析对比,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强化举措,形成工作清单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核心经济指标,推动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2.县工信局与县发改局积极对接沟通,强化服务保障,推进一批签约项目、在谈项目在下半年能够落地建设。

3.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郎义棠;列席人:白明昆、施晓英、孟繁龙、梁强、翁健、于峰、王丹旗、祁丹、郑海霞、李成君、王煦、张希新、孙长春、王云鹏、张洪伟、朱长河、张东华、关发国、李系春、徐驰、孟宪忠、许颖、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刘立鲲、尉鹏辉、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四、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姜宝臣;列席人:葛忠海、王云鹏、翁健、孟繁龙、姚慧、张希新、于峰、祁丹、郑海霞、李成君、王丹旗、孙长春、张东华、关发国、隋娇、王煦、梁强、李系春、朱长河)

五、关于审核《清原满族自治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形成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的工作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2.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落实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法律界限和职责分工,因配合不到位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倒查责任单位、责任人。

3.完善执法保障。要及时补充和完善执法过程中必备的执法装备,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

(汇报人:高璇;列席人:于金良、王云鹏、姚慧、翁健、孟繁龙、张希新、于峰、祁丹、郑海霞、李成君、王丹旗、孙长春、王煦、梁强、关发国、朱长河、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刘立鲲、尉鹏辉、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六、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2.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加快完成全县现有资产、资源统计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为招商引资工作明确方向。

3.县工信局负责,尽快制定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我县招商引资宣传册及宣传片。

4.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我县现有项目,对于存在问题和瓶颈的,可由分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或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帮助协调推进,尽早实现达产达效。

5.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翁健;列席人:梁强、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刘立鲲、尉鹏辉、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七、关于全县乡镇环卫市场化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县司法局负责,对各乡镇环卫市场化招标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签订协议中要明确中标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

2.各乡镇要互相学习、相互借鉴,按上级要求打造农村环境卫生典型示范工程精品路线,建立由乡镇政府主要、分管领导负责的常态化督导机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市场化效果进行评估。

3.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于峰;列席人:隋娇、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刘立鲲、尉鹏辉、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八、关于县城西部绿地公园建设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崔京阁同志负责,协调相关副县长和县财政局积极与省财政厅债券处沟通,进一步提高我县债券项目支付率,全力将我县剩余6000万债券资金争取到位。

2.对于该项目需由县级承担的配套资金,县财政局要合理安排,避免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3.县住建局要做好项目前期招投标准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围标串标;严把工程质量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

4.县审计局做好跟踪审计

(汇报人:于峰;列席人:郑海霞、祁丹、隋娇)

九、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松材线虫疫木除治工作抓紧抓实。

2.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的学习贯彻,对即死即清的疫木普查、相关除治方式标准重新进行梳理,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3.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与省市对接,做到疫木处置效益最大化,减少林农损失。

4.县财政局做好疫木除治专项资金拨付,做好资金保障。

(汇报人:张希新;列席人:杨光、辛言广、丁聪、李娜、申灵玉、李响、郎福人、刘立鲲、尉鹏辉、刘士德、盖天泽、林大鹏、周俊良、赵迪)

十、关于清原县老党校D级危楼解决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县征收中心要尊重住户意见,逐户签订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启动搬迁、腾退工作。

2.崔京阁同志负责,组织县征收中心、清原镇依法依规对老党校房屋进行重新评估,如仍确定为D级危房,则应立即开展紧急避险,住户应无条件撤出,并由镇政府安排临时居住地点。

(汇报人:王强;列席人:于峰、张希新、隋娇、杨光)

十一、关于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将我县防汛工作落实落细。各乡镇要按要求在本周内完成防汛应急演练,明确逃生方向、弱势群体帮扶责任人等相关细节;各乡镇长要对危险路段、地质灾害点、水库、尾矿库等高危地点附近住户进行入户宣讲检查。

2.县水务局要为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安全提供物资保障,将各项防汛物资进行实名登记后发放给指挥部成员单位,汛期结束后统一收回。同时,县水务局将汛期易出现问题形成清单并针对问题开展培训,补齐短板。

3.县财政局做好应急资金保障。

4.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郑海霞;列席人:关发国、于峰、张希新、杨光)

十二、关于抚顺市古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县人社局积极与市民政局、县发改局沟通项目具体内容及立项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姚慧;列席人:张希新、关发国、于峰)

十三、关于确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等级绩效工资标准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姚慧;列席人:杨升、高璇)

十四、关于落实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考核方案。

(汇报人:姚慧

十五、关于开展2023年4个镇头村和21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①统筹把握资金投入方向;②视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分步实施,不搞形象工程。在抓工程进度同时保障工程质量,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

2.汪加欢同志负责,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对相关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李成君;列席人:祁丹、郑海霞、陈云)

十六、关于夏家堡镇拟实施旱地改水田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夏家堡镇政府要提前谋划,坚决避免因土地租金定价等问题引发群众上访问题。

2.旱地改水田项目完成后,夏家堡镇政府要保障水田耕种面积和灌溉水源来源,避免出现因水田灌溉导致影响群众饮用水源问题。

3.项目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协议中要与施工方明确收益划分。

4.县政府视收益情况给予夏家堡镇政府适当补助

(汇报人:钟洪海;列席人:张希新)

十七、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县公安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孟繁龙

十八、关于《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解读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汇报人:王贵彬

十九、关于我县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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