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八届1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杜渐,副县长闫军、崔京阁、孙雪,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政府四级调研员姜兆军和县政府办党组书记姜宝臣参加会议。县人大人事委主任杨忠英,县政协副主席梁强,县委办副主任田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涛,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杨,县财政局局长崔伟,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司法局副局长高屹玮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0个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一)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爱国卫生运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全县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并要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1.县爱卫办制定相应奖惩机制,调动各个乡镇的工作积极性。
2.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农药瓶、农膜回收等白色垃圾处理工作。
3.县卫健局、县市场局、县教育局高度关注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避免在学校里发生诺如病毒流行情况。
4.县住建局重点关注早市退市之后街道环境卫生清扫,做到清理彻底。
(二)关于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及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情况的报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提升我县统计能力,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坚决杜绝统计造假。
(三)传达学习《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文件精神
会议确定:
1.各个部门、各个乡镇认真学习《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
若干政策举措》,并要组织抓好落实。
2.各个乡镇可以依据文件内容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相关部门要积极为符合政策项目开展政策争取申报。
(四)关于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并要结合清原实际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1.县营商局依据全省会议精神和省委巡视要求,再次梳理政务服务审批大厅进驻单位,排查是否存在“应进未进”事项和“体外循环”情况。
2.各个部门提升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关于江苏裕灌“双孢菇种植加工产业园”协议的汇报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2.县工信局负责征求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意见。
3.崔京阁同志要向县委专项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三、关于远景能源新型储能及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协议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1.崔京阁同志负责,要与省电力公司沟通,申请全省新建光伏、风电发电配套10%储能项目设在我县,积极对接市场需求。
2.崔京阁同志负责,要明确框架协议不具有排他性,协议签订以后要在规定时限开工,并且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3.崔京阁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项汇报。
四、关于2023年度县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五、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办理延续的汇报
会议确定: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六、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2.县自然资源局再次征求各部门、各乡镇意见。
3.高峰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项汇报。
七、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复查回访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八、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气象站、易和F8、日红街、新城路、实验小学分校、老法院)的汇报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2.严格按照市、县征收补偿相关规定修改完善。
3.县司法局务必认真审核、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九、关于给予英额门镇政府暂时借款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十、关于任免县政府部门干部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