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在县政府4楼一号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杜渐,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汪加欢,副县长李勇、闫军、高峰、崔京阁,县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于福恩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瑞胜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李文峰、县政协委员联络委主任郭启龙、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吴永俊、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王清明、县委宣传部网络舆情监测中心主任郭晓楠、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杨、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魏天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文哲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9个议题。
一、关于乡镇、县直部门策划包装项目(第一批)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崔京阁同志组织县工信局,策划包装对外招商引资、县域企业技改扩建类型项目,根据项目随时调整我县招商引资的项目库、项目册。
(二)杜渐同志组织县发改局,策划包装对上争取公益事业项目;组织乡镇重点包装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公益事业项目,尤其镇头村的改造,务必做到城乡统筹。
(三)各副县长(党组成员)对于分管领域包装策划项目做到亲自论证、把关。
(四)县发改局统筹协调,对于各类项目整体打包。
(汇报人:郎义棠)
二、关于提高清原镇的社区干部工资标准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汇报人:杨光;列席人:于爽)
三、关于接收莱河社区供水供暖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南口前镇做好合同签订、资产移交等相关事宜,同时做好社区群众思想工作,避免出现纠纷问题。
(汇报人:李娜;列席人:梁莹)
四、关于恢复宏图选矿有限公司电力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杜渐同志牵头,崔京阁同志配合,负责研究、议定此事。
(一)县司法局负责能否恢复供电的合法性审查。
(二)县应急局抓紧对选厂的尾矿库治理验收。
(三)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分局负责实地察看,对于选厂能否恢复生产提出明确意见,尤其关注如果恢复生产矿渣怎么处理提出监管意见。
(四)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加大对于大孤家镇、夏家堡镇、土口子乡等乡镇矿石开采的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盗矿石行为。
(汇报人:黄蕊;列席人:倪兴伟、张希新、于传革、王煦、吕卓)
五、关于闲置办公用房相关处置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杜渐同志牵头,妥善处理各类闲置办公用房。同意清原镇政府使用原就业局、原医保中心、原公路工程段的办公楼作为社区办公用房;对于可出售房屋依法依规评估拍卖;督促做好无证照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工作。
(汇报人:梁莹;列席人:蔡黎、祁丹、张翅冲、张希新、王煦、刘国英、杨光)
六、关于清原县城区域环卫市场化改革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高峰同志牵头,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改革工作方案,务必明确保洁区域具体界限、需要负责清扫准确面积、垃圾桶和中转站的保洁责任和维修责任、清扫保洁应该达到标准、如果不达标准如何处罚等项内容。
(二)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应该明确不许挂靠投标、避免恶意投标。
(三)招标文件、合同协议要由县司法局事前审查、审核。
(四)高峰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书记张君昶同志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通过以后实施。
(五)选择清原镇、红透山镇、北三家镇、南口前镇作为农村环卫市场化的改革试点。
(汇报人:于峰;列席人:李会丽、辛言广、丁聪、李娜、杨光、王铁东、张希新、祁丹、王煦、于传革、王楠)
七、关于制订《清原满族自治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崔京阁同志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办法进行充分论证,县司法局做好合法性审查。
(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全县驾校监管工作。规范驾校、学员签定的协议内容,确保收费项目、培训内容等公开透明;同时抓好各乡镇的驾校规范管理。
(汇报人:祁丹;列席人:王铁东、王煦、秦绪、翁健)
八、关于更换公务接待用车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杜渐同志牵头抓好落实。
(汇报人:武振河;列席人:梁莹、李会丽、杨升)
九、关于任免县政府部门干部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政府办公室抓紧履行相关程序。
(汇报人:王瑞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