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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1-6-10
文件正文  

2021年520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李勇、汪加欢、闫军,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瑞胜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伯祥、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主任于宏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白静、县总工会副主席李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尹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伯华、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财政局局长崔京阁、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高屹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文哲、姜宝臣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2个议题。

一、关于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朱跃军同志牵头,县扶贫办负责抓好此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各乡镇要择优选配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尽量避免频繁调整扶贫办主任,如果扶贫办主任变动,应该尽快择优配备。

(二)排查工作做细做实。脱贫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的排查不能出现遗漏;对于农村人均支配收入低于6600元人员排查到位。

(三)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可将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扶贫帮扶资金依规整合,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做好扶贫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专账专管。

(四)坚持就业民生之本。县人社局牵头抓好贫困人员就业工作。

(汇报人:陈云;列席人:吴晓东王丹旗杨光、钟洪海、辛言广、刘立鲲、王兴君、赵琨、宋云涛、李娜、丁聪、李响、林大鹏、刘兆峰、申灵玉、董宇

二、关于省专项办第一轮调研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暨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告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各乡镇要再次开展乱占耕地建房的“回头看”,并将乱占耕地建房治理纳入乡镇绩效考核。

(二)各乡镇对发现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耕地状态;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制止,履行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责任;针对卫片发现的疑似图斑,各单位按照要求立即整改。

(汇报人:张希新列席人:金生、李系春、张九如、高峰、刘国英、唐仕伟、王艳玲、沙洪生、陈云、潘思宏、吕道义、吴晓东、王熙琼、王宗杨、杨光、钟洪海、辛言广、刘立鲲、王兴君、赵琨、宋云涛、李娜、丁聪、李响、林大鹏、刘兆峰、申灵玉、董宇

三、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疫木监管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朱跃军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坚决抓好松材线虫疫木监管工作。

(一)完善我县《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林业站切实担起疫木监管的属地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切实担起疫木监管的牵头责任,重点关注木材加工厂、油炸杆厂和疫木加工点等。

(二)对疫木加工点严格管理。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建立信用检查体系,如发现疫木加工点违规操作,立即取消疫木加工资格。

(三)防止疫木伐除期间出现疫木外流。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全县木材加工点,坚决制止对松科类疫木加工行为。

(汇报人:张希新;列席人:潘思宏、杨光、辛言广、李娜

四、关于抚顺东兴矿业有限公司大东沟铁矿等6家矿业权报件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履行程序。

(汇报人:张希新;列席人:张洪伟、赵磊、吕道义、祁丹、倪兴伟、刘国英、申灵玉、李娜、钟洪海、董宇

五、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王家大沟金矿采矿权到期延续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红透山镇政府配合,做好王家大沟金矿采矿权的延续工作;王家大沟金矿采矿权延续应该按照时间节点,红透山镇政府提前一个月要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延期申请。

(汇报人:张希新;列席人:辛言广

六、关于清原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

七、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说明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汇报人:倪兴伟;列席人:张九如、高峰、潘思宏、吴晓东、唐仕伟、张希新、张洪伟、祁丹、杨光、钟洪海、辛言广、刘立鲲、王兴君、赵琨、宋云涛、李娜、丁聪、李响、林大鹏、刘兆峰、申灵玉、董宇

八、关于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对于尚未完成79项风险隐患的部分工程,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抓紧完成。

   二)对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22件案件,责任单位按照县委、政府规定时限整改到位,严禁推诿扯皮。

   (三)汪加欢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书记专题汇报,近期将会再次调度推进。

(汇报人:张洪伟;列席人:张希新、唐仕伟、刘国英、李娜、辛言广、杨光、李响)

九、关于引进红透山100兆瓦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汪加欢同志牵头,县工信局具体负责,对于协议进行全面审核。

(二)汪加欢同志要向县委汇报,尊重县委对于协议意见。

(三)县发改局要与省市发改部门沟通。咨询我县光伏发电项目是否符合近期省内出台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咨询是否能将我县100兆瓦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抚顺推荐名单。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要对拟签项目所土地进行梳理,理清土地使用权属关系。

(汇报人:辛言广;列席人:高峰、张希新

十、关于罚没砂石处置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国资局尽快履行依法公开拍卖程序。

(汇报人:梁莹;列席人:张希新、赵磊、奚广辉

十一、(一)关于调整县政府常务会议个别议定事项,保持议定事项连续性的汇报

(二)关于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议定事项及时调整有利于保持政府决策前后的一致性。

(一)关于工业园区规划问题,县园区办、县政府办再次核对汇报材料所提三次会议纪要,撒消县政府七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县政府七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的相关议题确定事项,要以县政府七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县委14届237次常委会议的会议纪要确定事项为准。

(二)关于隆烨化工扩建问题,清原镇、政府办再次核对会议纪要,撒消县政府七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的相关议题确定事项,要以县政府七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县委14届238次常委会议的会议纪要确定事项为准。

)关于大唐集团光伏农光互补项目,红透山镇政府密切关注省发改委近期发布的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弄清光伏项目用地政策。

)关于县城兴隆路的西段开通动迁遗留问题,撤消县政府七届五十五次常务会的相关议题确定事项;县住建局参考法律顾问的意见书,要与企业再次协商提出方案,提请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

(五)抓紧时间推进十大民生项目。县住建局要将县城破损的步行道纳入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同时分批启动修复不能纳入改造工程的破损步行道。

(汇报人:王瑞胜;列席人:黄崇杰、高峰、唐仕伟、吴晓东、赵磊、张九如、祁丹、刘国英、吴成德、杨光、辛言广

十二、关于任免县政府部门干部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汇报人:王瑞胜)

 


 
文件解读  

2021年520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李勇、汪加欢、闫军,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瑞胜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伯祥、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主任于宏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白静、县总工会副主席李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尹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伯华、县发改局局长郎义棠、县财政局局长崔京阁、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高屹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文哲、姜宝臣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2个议题。

一、关于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二、关于省专项办第一轮调研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暨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告

三、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疫木监管情况的汇报

四、关于抚顺东兴矿业有限公司大东沟铁矿等6家矿业权报件有关情况的汇报

五、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王家大沟金矿采矿权到期延续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六、关于清原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

七、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说明

八、关于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九、关于引进红透山100兆瓦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的汇报

十、关于罚没砂石处置情况的汇报

十一、(一)关于调整县政府常务会议个别议定事项,保持议定事项连续性的汇报

(二)关于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

十二、关于任免县政府部门干部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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