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李勇、汪加欢,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瑞胜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昌平、县政协办公室主任杨绪升、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白静、县总工会副主席朱长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伯华、县发改局副局长李喜廷、县财政局副局长张兴成、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高屹玮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9个议题。
一、传达学习《政策执行中“一刀切”、层层加码现象透视对策研究》文件精神
会议确定:各个部门、各级领导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避免“一刀切”、层层加码现象。
(汇报人:王瑞胜;列席人:于爽、梁强、生安峰、王煦、高峰、倪兴伟、王杨、张同军、张红、王丹旗、周陆丰、王希平、林绿峰、杨雨春、赵磊、张九如、祁丹、杨雷、关发国、于泽、贺雷、赵昕、邰淳、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二、关于全县政府系统“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说明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政府办尽快完善方案以后印发。
(汇报人:姜宝臣;列席人:于爽、梁强、生安峰、王煦、高峰、倪兴伟、王杨、张同军、张红、王丹旗、周陆丰、王希平、林绿峰、杨雨春、赵磊、张九如、祁丹、杨雷、关发国、于泽、贺雷、赵昕、邰淳、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三、再学习、再落实安全生产职能相关规定
会议确定: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
(汇报人:倪兴伟;列席人:于爽、梁强、生安峰、王煦、高峰、王杨、张同军、张红、王丹旗、王希平、周陆丰、林绿峰、杨雨春、赵磊、张九如、祁丹、杨雷、关发国、于泽、贺雷、赵昕、邰淳、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四、关于全县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在现阶段严格根据上级要求摸清底数,等待上级具体政策要求下发以后,各个单位严格按照政策抓好落实。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于峰、张洪伟、林绿峰、于泽、林绿峰、关发国、贺雷、赵昕、邰淳、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五、关于全县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政府办督促乡镇对于属地河道垃圾尽快清理;各级河长按照规定及时巡河;要将河长制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李富光同志负责,及时拨付河道划界资金,确保河道划界顺利开展。
(汇报人:张同军;列席人:赵磊、倪兴伟、周陆丰、于峰、林绿峰、祁丹)
六、关于隆烨化工新建8000万平方米瓦楞纸生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汪加欢同志负责,要向县委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以后实施。
(汇报人:于泽;列席人:高峰、关发国)
七、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汇报人:张洪伟;列席人:赵磊、张红、张同军、林绿峰、于峰、王杨、高峰)
八、关于清原镇污水处理厂应急工程、扩建工程工作汇报
九、关于清原镇垃圾填埋场应急工程、改造工程工作汇报
会议确定:鉴于目前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应该按照东北督察局、省市环保部门相关意见抓好落实。因此,李富光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具体抓好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填埋场的相关工程。
(一)原则同意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应急工程、扩建工程的汇报意见。
(二)原则同意关于县城垃圾填埋场应急工程、改造工程
的汇报意见。
(三)根据实际情况遵循“特事特办”原则,部分工程可以同步组织施工、同时办理手续,促进工程及时完工避免造成污染。
(四)李富光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人大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提请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于峰;列席人:梁强、祁丹、孙安奎、郑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