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我县在对乘坐K7377次列车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中,又检测出4名核酸结果异常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现将有关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
1.10月8日,上午居家未外出(歆海湖畔一期)。13时50分,去民爆公司上班。16时30分,到客运站东侧的饼王饭店参加宴席。18时45分,到防疫站附近成欣超市购买蔬菜后回到家中,一直未外出。
2.10月9日,11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2:
1.10月8日,7时10分到确诊病例1家中,7时45分离开。7时50分到万聚建材城道北万兴汽车配件上班,之后开始送货,中午回到万兴汽车配件店吃午饭,下午继续送货(送货地点明细:恒胜汽配、华胜汽配、大明汽配、大明汽配、小姜汽配、秀车坊)。18时下班直接开车去确诊病例1家,停留半个小时,18时30分直接开车回家(铁北和谐家园)。
2.10月9日,8时开车到清原东加油站,加油后开车到辽东市场水果大厅兴隆干果摊位取土豆后开车回家,11时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3:
1.10月8日,上午居家未外出(金成合苑小区)。14时28分与确诊病例1到卧龙泉洗浴中心洗澡,16时08分到二楼休息大厅,17时40分离开洗浴中心回到家中。
2.10月9日,11时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4:
1.10月6日,18时39分与丈夫在沈阳站乘坐K7377次列车(8车厢5号),19时10分左右被列车员安排到9车厢,到达抚顺站后,列车员把在清原下车的乘客聚集到10车厢,于21时40分到达清原站(落地检结果为阴性),然后乘坐出租车回家(盛和林业家园小区)。
2.10月7日,7时左右在小区做核酸检测后到江山华府禾园超市买菜,停留5分钟左右步行回家,全程佩戴口罩,下午居家未外出。
3.10月8日,7时40分与丈夫步行去南大桥早市,9时左右步行去天桥社区报备,然后去县医院做核酸检测(2分钟左右),全程佩戴口罩。
4.10月9日,11时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其行程轨迹有交集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广大居民要继续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涉疫人员有交集的人员要主动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定期核酸检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