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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清单(教培机构篇)
浏览:940次'时间:2025年5月29日

教培机构作为人员密集的学习场所,聚集着众多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下面这些消防安全常识一定要牢记。

一、火灾预防措施

安全用电

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功率适配的电器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空调等。避免使用劣质、老化的电器,以防因短路、过载等引发火灾。

电气线路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铺设,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如需增添,要提前评估电路负荷,并对线路进行合理改造。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查看是否有电线老化、破损、接头松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电气线路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下班或离开教室、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养成人走电断的良好习惯,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风险。

易燃物品管理

教培机构内可能会使用到纸张、墨水、酒精等易燃物品。这些物品要妥善存放,放置在阴凉、通风且远离火源、热源的地方。

对于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设施。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泄漏和引发火灾。

教室的讲台、书架等地方不要堆放过多杂物,保持通道畅通,避免这些杂物因意外引发火灾,且阻碍人员疏散。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根据教培机构的规模和布局,配备足够数量且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压力正常、药剂有效。消火栓要保证水带、水枪齐全,阀门开启灵活,出水正常。

定期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测和调试,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施能够及时发挥作用,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争取时间。

安全通道与疏散标识

教培机构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且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在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情况下能够正常发光,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找到并顺利通过。

定期对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堵塞物,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要对安全出口的门进行检查,保证其能够正常开启,不得设置门槛或采用其他影响疏散的装置。

二、火灾应对措施

及时报警

一旦发现火灾,任何人员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要清晰准确地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所在楼层和教室等)、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情况,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消防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并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救援。

同时,要立即启动教培机构内部的火灾报警系统,通知所有人员疏散。通过广播、警报器等方式,迅速传达火灾信息,让每个人都能及时知晓危险情况。

初期火灾扑救

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之前,发现火灾的人员应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如果是电器火灾,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切勿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以免触电或使火势扩大。

对于较小的火灾,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尝试用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灭火。但要注意灭火方法和自身安全,避免在扑救过程中受到伤害。如果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应立即停止扑救,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人员疏散逃生

听到火灾报警后,全体人员要立即停止手中的一切活动,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区域。疏散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不得惊慌失措、拥挤推搡,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姿前行,以减少烟雾吸入。烟雾是火灾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低姿前行能够避免吸入过多的有毒烟雾,提高生存概率

疏散时,要按照疏散指示标识的方向前进,不可盲目乱跑。如果通道被烟火封堵,应寻找其他安全出口或等待救援。在疏散过程中,要照顾好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确保他们的安全。

到达安全区域后,要及时清点人数,确保所有人员都已安全疏散。如发现有人员失踪,应立即向消防救援人员报告,以便他们展开搜救工作。

三、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建筑防火:场所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居民住宅、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场所内严禁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其中儿童用房(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安全疏散:场所安全疏散宽度、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灯箱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消防器材:场所灭火器设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每个楼层应在易于取用的部位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灭火器设置点设置2-5具4公斤以上ABC类干粉或水基类灭火器。

4、消防设施:应当按国家规范规定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按国家规范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5、用电安全:场所内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并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6、明确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使用租赁房屋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7、建章立制:制定完善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处进行张贴公示。

8、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培训开始前和结束后要进行一次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施工,严禁使用明火做饭,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9、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应加强消防宣传,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教培机构要把消防安全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加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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