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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营商环境诉求渠道公示信息
浏览:1073次'时间:2025年10月24日
涉企营商环境诉求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诉求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未依法依规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侵犯其合法权益或给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网络平台,以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诉求。 一、诉求方式 1.平台受理方式。企业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向平台提出诉求。 2.网络受理方式。企业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统一咨询投诉”入口,选择“企业投诉平台”线上提出诉求,也可直接拨打县数据局企业服务室电话:024-53075966。 3.线下受理方式。企业可通过信函或面对面等方式提出诉求。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日红街33号清原满族自治县数据局。联系电话:024-53075966,电子邮箱:qyxysjdy@163.com。 二、线下受理方式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诉求材料,材料中需明确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需加盖公章); 2.相对应的证据; 三、受理范围 以下内容不在受理范围内: 1、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民事纠纷。 2、已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仲裁、信访或诉求事项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 3、已由公安、检察机关或纪委监委机关依法依规介入诉求事项调查的。 4、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的。 5、没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的。 6、匿名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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