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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办发〔2017〕27号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4632次'时间:2017年12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6〕2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严格规范县政府各部门自由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全县各级政府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在2016年底前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现就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是有行政检查职能的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普查等方式的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包括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审定通过后,通过县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2017年3月底前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政务公开办)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责,以辖区和行业为基础,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管审批、管行业”原则进行,随机抽查对象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的市场主体,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名单,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或国家有关部门制发的执法证件。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并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副主任室)备案。(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制办) (三)依法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县政府各行政执法 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范检查行为,确保监管有效开展。要紧扣工作实际,在适用主体、抽取基数、检查方式、操作流程、结果处置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和检查标准,突出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对高风险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对守法经营和信誉良好的,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率。对抽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处理,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工作,并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副主任室)备案。(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 (四)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 关单位在加快建设“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各项配套机制。 1.完善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级挂钩,并将抽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配合) 2.完善智能监管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省、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监管”,加快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各层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 3.完善综合监管联动机制。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完成,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委办、法制办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责任部门,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并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 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对照改革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着、到期见成效。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抓好督促指导。对落实工作不力、到期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要严肃问责。 (三)注重宣传培训。要加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改革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这一新的监管方式,理解、支持和配合县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转变监管理念,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 公室要会同县督查室、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要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2017年全县绩效考核体系。
附件:推进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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