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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办发〔2016〕67号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3135次'时间:2017年5月3日

政办发〔201667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11

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县质量发展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函〔2016〕2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抚政办〔2016〕5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分工方案。

一、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

(一)大力推动品牌建设。从政府培育、企业争创、社会促进、舆论宣传、法律保护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实施品牌战略。调整充实抚顺市名牌产品战略工程领导小组,组建社会化的品牌促进机构,开展抚顺名牌产品认定及申报工作,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继续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做大做强辽宁环境标志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食品品牌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环保局、县农发局、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实施重点外国专家项目,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海外研发团队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改革制造业质量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积极倡导企业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县教育局、县经济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核心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共性、专业、综合服务三类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支持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各类组织中,推广应用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获奖者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
  (五)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在煤炭、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进余热余压等重点节能工程组织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程,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深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涉假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建城区全部老旧低效锅炉,严控新建燃煤锅炉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和绿色印刷。(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农发局、县经济局、县城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局、县广电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完成8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落实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严查日用品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重点领域宣传推行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节水产品抽查组织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受控有序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大型食品企业的监管,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开展对木材林产品、林木种子、苗木和林副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巩固电梯、气瓶安全监管攻坚战成果,完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全省联网。(县经济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实施信息信用共享交换。建设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开展全县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等主要从业主体执业行为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并针对设计变更和围标串标问题,对县内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从业主体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资质评级、招投标相关联机制推进“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交通局、县农发局、人民银行清原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组织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推动全社会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查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经济局、县城建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出质量品牌建设,做好质量工作考核的各项工作,迎接省、市政府对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适时组织对各乡政府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和落实年度行动计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指导乡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开展消费者保护考核评价工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做好2015-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宣传一批重视质量、产品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增进公众对我县质量的信心加强网络销售产品、金融消费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报道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活动。(县经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局、县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

   (十一)推动外贸优进优出。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创新服务外包检验监管模式,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的进出口工业产品提供通关便利完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有实力企业“走出去”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计划。(县发改局、县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加强对跨境网络交易中邮递、快件渠道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中邮递、快递渠道实施的走私违法活动和通过“蚂蚁搬家”等方式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发挥电商产品执法打假维权协作网作用,严查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在电商平台试点推广互联网“过滤”技术,构建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的“防火墙”打击售假、虚假宣传和侵权盗版的网站。(县经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
  (十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组建质量公职律师队伍,初步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法治能力建设修改完善《抚顺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抚顺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深化我县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制修订地方标准,完成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验收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环保产品和“绿色之星”认证工作;推进计量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管理,规范检定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自愿性认证监管工作,组织对认证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对有机产品及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5个检验项目的能力对比工作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进质检中心建设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快速发展,推动形成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和产业技术联盟。(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城建局、县水务局、县农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积极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县教育局、县经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局、县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的专项工程与行动
  (十六)深入开展日用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絮棉制品、纺织品、电热毯、定配眼镜、智能手机、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10种(类)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突出抓好出口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清原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实施质量和品牌重点工程。把质量提升、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实施市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工程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级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农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人民银行清原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抄送:县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驻县省市属单位,各新闻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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