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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公告
浏览:929次'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因被征收人保管不善,将清原镇榆树街皇家经典2号楼3单元502室,面积89.38平方米,皇家经典2号楼3单元201室,面积89.38平方米,皇家经典2号楼3单元302室,面积89.38平方米,房屋预告登记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位于清原镇榆树街皇家经典2号楼3单元502室,面积89.38平方米,皇家经典2号楼3单元201室,面积89.38平方米,皇家经典2号楼3单元302室,面积89.38平方米,三套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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