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资听告字[2023]第2号
辽宁省实验林场:
我清原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拟定使用国有土地的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辽宁省实验林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5日内向我清原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地类
面积
(公顷)
区片
区片价格
(万元/公顷)
实际补偿标准
合计
(万元)
农用地
4.0578
三类
51
206.9478
总计
特此告知。
2023年 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