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利铭擅自滥伐日本落叶松33株,林木蓄积2.2241立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立刻停止违反行为;(2)根据滥伐林木蓄积2.2241平方米,按照市场价格3倍罚款共计2670元;(2)补种滥伐株数的5倍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