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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推行“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的实施办法》的公示
作者:县扶贫办来源:县扶贫办浏览:5087次'时间:2018年4月9日

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推行“党支部+经济

实体+贫困户”模式的实施办法

 

“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党支部+工厂+贫困户”是我县在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进行的有益尝试,是强化党建统领脱贫攻坚的有益探索。通过几年来的运行,已成为推动产业发展、带动稳定脱贫、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现就推行“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经济实体主要指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园、旅游景区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

1.总体要求。推行“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关键是建强党支部,尤其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引导和鼓励村党支部深入挖掘资源、资产、产业等优势,领办各类经济实体;要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帮助村党支部理清发展思路,盘活各类资源资产,引进各类经济实体;要深化“党群共同致富”活动,通过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支持,引导党员致富带头人创办各类经济实体。每个贫困村都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选准一个产业,建成一个覆盖贫困群众的经济实体,确立一套科学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群众产业有人带、生产有人帮、产品有人销、增收有保障。

2.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实现贫困村“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全覆盖,实现经济实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使每户贫困户至少加入一个经济实体,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扶贫资金入股、到经济实体就业等方式,促进持续稳定增收脱贫。

二、选准发展模式

1.“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积极引导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把贫困户组织起来加入到合作社,大力推行“村社合一”,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开展农业共营制扶贫,组织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扶贫资金入股,着力解决资金匮乏、技术欠缺、劳力不足等问题,让贫困群众既能在土地上直接得到流转收益,又能贷资入社、入股分红,参与经营、优先务工,增强摆脱贫困的能力和信心,搭上“致富快车”。

2.“党支部+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积极引导村党支部牵头引进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产品深加工、接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通过流转土地、调整结构、参与加工,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培养成“会种地、会养殖、会做工、会销售”的新型农民,实现“产业脱贫”;以“订单”为联结,由龙头企业和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贫困村贫困户按照要求,提供优质产品,合作企业保底收购、合作共赢,实现“订单脱贫”;以“技能”为支撑,由龙头企业根据用工需要,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在龙头企业取得劳务收入,实现“技能脱贫”。 

3.“党支部+产业园+贫困户”模式。积极引导村党支部通过引进企业建产业园区、党支部牵头自建产业园区、鼓励致富能手合建产业园区等方式,实现产业规模化经营,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难题,建立与贫困户精准对接机制,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

4.“党支部+旅游景区+贫困户”模式。积极引导村党支部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引进外来资本开发,发展旅游产业,以旅游经营收入、优先安排就业等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支持有经营能力的贫困户围绕景区配套发展休闲观光、特色餐饮、工艺品制作等服务业增收;引导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土地、山林资源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获得资产收益;优先安排贫困户到景区就业,通过务工、服务等方式增收。

5.“党支部+金融扶贫项目+贫困户”模式。积极引导村党支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积极申请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发展自主脱贫项目。村党支部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领办创办合作社,组织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和金融扶贫贷款入股,贫困户在合作社优先务工,获得劳务和分红收入。村党支部要积极发挥百企联百村企业的作用,帮助企业在村内建设生产基地,企业享受金融扶贫贷款支持,带动贫困户脱贫。

6.“党支部+电商平台+贫困户”模式。积极引导村党支部加强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精准对接贫困户,推介农家土特产品进行线上线下交易。利用好农村淘宝、新益农电子商务等平台,实现城乡市场发展的精准对接,真正做到“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通过“帮你买、帮你卖”助推贫困户脱贫。

7.“党支部+光伏电站+贫困户”模式。积极引导村党支部利用村级活动场所、群众文化活动广场、闲置校舍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重点扶持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和大棚、畜禽舍等设施,引进光伏企业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以村集体资产资源入股获得的收益,向贫困户倾斜,实现稳定脱贫。

三、强化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要把推进“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作为党建统领脱贫攻坚的有效抓手,积极协调组织、扶贫、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逐乡逐村科学规划、指导落实,帮助贫困村确定发展思路和模式,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主动上手,精准施策,帮助做大做强精准扶贫的各类经济实体。

2.鼓励探索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鼓励实践,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灵活多样的发展模式。每个贫困村可以采取一种模式带动,也可以采取几种模式,形成复合叠加带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积极引导各类经济实体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创新经济实体带动贫困群众的具体举措,确保“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3.强化督查考核。要把推进“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作为党建统领脱贫攻坚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督查考核内容,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和实地检查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宣传表彰,切实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4.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总结“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选树善谋发展的村党支部、帮带作用明显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实体、勤劳致富的贫困群众代表,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媒体宣传等形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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